关于报送校级科研机构2025年任务目标完成情况及2026年计划的通知

发布者:张伟锋发布时间:2025-12-10浏览次数:10

各科研机构:

根据《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科研机构管理办法(修订)》(南特科〔2024〕3号)文件要求,请校级科研机构报送2025年工作总结及2026年工作计划,具体要求如下:

一、报送对象

学校专门设置的有专项经费资助的校级研究机构,包括中国残疾人数据科学研究院、中国盲文手语研究与应用中心、特殊教育数字化中心/残疾人事业数字化中心、新时代残疾人事业发展研究中心、南特-强脑科技研究院、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院。

二、填报要求

请各校级科研机构对照《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科研机构管理办法(修订)》第十五条考核指标及本年初提交的2025年度建设目标任务书,填写附件《任务目标完成情况表(2025年度)》和工作总结,以及《2026年度建设目标任务书》。

学校将依据校级科研机构完成的高质量科研业绩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对照《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科研机构管理办法(修订)》给予科研高质量贡献资助。

三、材料报送

请于2025年12月23日17:00前按照要求报送工作总结及计划(见附件),电子版材料发送至科研处邮箱njtykyc@163.com,纸质版一式1份审核签字后报送至科研处307办公室。

联系人:倪老师,联系电话:89668033。

 

附件1:×××研究院(研究中心)年度任务目标完成情况表(2025年度).xlsx

附件2:×××研究院(研究中心)2025年工作总结.docx

附件3:×××研究院(研究中心)2026年度建设目标任务书.docx

 

                      科研处

2025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