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5年校级科研团队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高层次科研项目及团队培育三年行动计划(2025-2027)》(南特科〔2025〕2号)安排,现启动2025年度校级科研团队(高水平科研培育团队)申报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目标
通过培育科研团队承担高层次科研项目、建设特色优势平台、培育原创性科研成果等路径凝练研究方向,形成持续产出高水平科研成果的创新联合体。
二、团队类型
校级科研团队(高水平科研培育团队)设立自然科学类培育团队和人文社会科学类培育团队两类,团队培育周期一般为2年。。
三、申报要求
以构建人才、学科、科研联动机制为核心,重点培育若干具有学术领军人才、结构化梯队及稳定研究方向的科研创新团队。申报团队须同时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团队负责人原则上应具备副教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2.拥有1-2个稳定研究方向,并在该领域已形成系列具有学术影响力的研究成果;
3.团队成员治学严谨、学风端正,具有活跃的学术思想与创新精神;
4.团队构成3-7人规模,形成合理的年龄梯次与职称结构,建设期内成员名单原则上不得变更。每名科研人员只参与一个培育团队。
四、经费保障
校级科研团队(高水平科研培育团队)实行分期拨付制度,立项后拨付70%,结项验收后拨付30%。自然科学类培育团队资助经费8万元/个、人文社会科学类培育团队资助经费4万元/个。
实行团队负责人负责制,经费使用参照《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纵向科研项目及经费管理办法(试行)》(南特师〔2021〕99号)相关要求,规范科研经费支出。
五、考核要求
在培育期间,满足以下要求之一,即通过验收:
1.获批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1项,含国家级重大(重点)科研项目子项目;
2.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研成果奖(团队成员排名一);
3.横向科研项目的年度到账经费:自然科学类别需达到300万元且人均经费不得低于50万元、人文社会科学类别需达到160万元且人均经费不得低于24万元;
4.单项成果转化(转让)经费达40万元;
5.获得厅级以上科研创新团队立项。
或在培育期间,满足以下要求的两条,即通过验收:
1.主持省部级及以上项目1项;
2.横向科研项目人均到账经费自然科学类达40万元、人文社会科学类达20万元;
3.人文社会科学类发表CSSCI期刊学术论文或省部级及以上领导批示采纳2篇(件),成员为一作或通讯作者,学校为第一单位;
4.自然科学类发表SCI期刊学术论文2篇或北核期刊论文3篇,成员为一作或通讯作者,学校为第一单位;
5.作为第一申请人获得相关领域国家授权发明专利1项;
6.单项成果转化(转让)经费达20万元。
科研处负责培育团队的考核验收。验收不通过的中止培育并收回结余经费。验收通过的培育团队,下拨剩余30%经费。
在申请、立项、考核和结题各环节中,团队成员的研究成果与本团队的研究领域和方向一致时,方可纳入本团队的研究成果确认范围。原则上科研机构、培育平台、培育成果奖项、培育团队的成果不予重复计算。
六、申报流程
2025年度校级科研团队(高水平科研培育团队)通过“智慧财务业务一体化平台”在线填报。
1.申报人在线填报
系统登陆路径:学校主页>校园门户>智慧业务财务内控一体化平台>科研管理>科研团队。
申报人登录系统,选择相应团队类别在线填报项目申报书,导出打印,个人签字,整体扫描上传系统(无需提交纸质材料)。
2.二级单位审核
所在二级单位(学院)负责人登录科研系统,在团队申报截止时间前对团队申报书进行在线审核。
七、其他事项
1.截止时间:2025年6月20日,逾期不予受理。
2.联系人:杨老师;办公室:办公楼309;科研处邮箱:njtykyc@163.com;电话:025-89668035。
科研处
2025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