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5年校级科研团队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张居晓发布时间:2025-05-24浏览次数:10

关于做好2025年校级科研团队申报工作的通知

 

有关单位

根据《高层次科研项目及团队培育三年行动计划(2025-2027)》(南特科〔20252号)安排,现启动2025年度校级科研团队高水平科研培育团队申报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目标

通过培育科研团队承担高层次科研项目、建设特色优势平台、培育原创性科研成果等路径凝练研究方向,形成持续产出高水平科研成果的创新联合体。

团队类型

校级科研团队(高水平科研培育团队)设立自然科学类培育团队和人文社会科学类培育团队两类团队培育周期一般为2年。

三、申报要求

以构建人才、学科、科研联动机制为核心,重点培育若干具有学术领军人才、结构化梯队及稳定研究方向的科研创新团队。申报团队须同时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团队负责人原则上应具备副教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2.拥有1-2个稳定研究方向,并在该领域已形成系列具有学术影响力的研究成果;

3.团队成员治学严谨、学风端正,具有活跃的学术思想与创新精神;

4.团队构成3-7人规模,形成合理的年龄梯次与职称结构,建设期内成员名单原则上不得变更。每名科研人员只参与一个培育团队。

四、经费保障

校级科研团队(高水平科研培育团队)实行分期拨付制度立项后拨付70%,结项验收后拨付30%。自然科学类培育团队资助经费8万元/、人文社会科学类培育团队资助经费4万元/

实行团队负责人负责制,经费使用参照《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纵向科研项目及经费管理办法(试行)》(南特师〔202199号)相关要求,规范科研经费支出。

五、考核要求

在培育期间,满足以下要求之一,即通过验收:

1.获批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1项,含国家级重大(重点)科研项目子项目;

2.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研成果奖(团队成员排名一);

3.横向科研项目的年度到账经费:自然科学类别需达到300万元且人均经费不得低于50万元、人文社会科学类别需达到160万元且人均经费不得低于24万元;

4.单项成果转化(转让)经费达40万元;

5.获得厅级以上科研创新团队立项。

或在培育期间,满足以下要求的两条,即通过验收:

1.主持省部级及以上项目1项;

2.横向科研项目人均到账经费自然科学类达40万元、人文社会科学类达20万元;

3.人文社会科学类发表CSSCI期刊学术论文或省部级及以上领导批示采纳2篇(件),成员为一作或通讯作者,学校为第一单位;

4.自然科学类发表SCI期刊学术论文2篇或北核期刊论文3篇,成员为一作或通讯作者,学校为第一单位;

5.作为第一申请人获得相关领域国家授权发明专利1项;

6.单项成果转化(转让)经费达20万元。

科研处负责培育团队的考核验收。验收不通过的中止培育并收回结余经费。验收通过的培育团队,下拨剩余30%经费。

在申请、立项、考核和结题各环节中,团队成员的研究成果与本团队的研究领域和方向一致时,方可纳入本团队的研究成果确认范围。原则上科研机构、培育平台、培育成果奖项、培育团队的成果不予重复计算。

六、申报流程

2025年度校级科研团队(高水平科研培育团队)通过智慧财务业务一体化平台在线填报。

1.申报人在线填报

系统登陆路径学校主页>校园门户>智慧业务财务内控一体化平台>科研管理>科研团队

申报人登录系统,选择相应团队类别在线填报项目申报书导出打印,个人签字,整体扫描上传系统(无需提交纸质材料)

2.二级单位审核

所在二级单位(学院)负责人登录科研系统,在团队申报截止时间前对团队申报书进行在线审核。

七、其他事项

1.截止时间:2025620日,逾期不予受理。

2.联系人:杨老师;办公室:办公楼309;科研处邮箱:njtykyc@163.com;电话:025-89668035

 

附件1: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科研培育团队申报书.docx

 

 

科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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