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研机构:
根据《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科研机构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要求,请校级科研机构报送2023年工作总结及2024年工作计划,具体要求如下:
一、报送对象
学校独立设置的有专项经费资助的研究机构包括特殊教育研究院、中国残疾人数据科学研究院、中国盲文手语研究与应用中心、特殊教育数字化中心/残疾人事业数字化中心、新时代残疾人事业发展研究中心。
二、报送要求及截止时间
请各校级科研机构于2023年12月5日前按照要求报送工作总结及计划(见附件),电子版材料发送至科研处邮箱:njtykyc@163.com,纸质版一式贰份审核签字后报送至科研处309办公室。
联系人:倪盈盈,联系电话:89668035。
科研处
2023年12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