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十四五”江苏省重点学科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十四五”江苏省重点学科遴选工作的通知》(苏教办研〔2021〕1号)文件要求,省教育厅组织开展十四五江苏省重点学科(以下简称省重点学科)遴选工作。现就校内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展定位和类别
(一)发展定位
省重点学科是江苏四级学科体系(江苏高校世界一流建设学科、江苏高校优势学科、省重点学科和校特色学科)的重要基石是培养高层次人才、集聚优秀学术团队、开展科学研究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载体,在全省布局一批上水平、有特色的省重点学科具有基础性战略意义。
(二)建设类别
“十四五”省重点学科总计遴选320个左右,分为A、B、C三类,其中:A类重点学科计划遴选100个左右,定位为培育江苏高校优势学科,促进提升水平、争先进位,服务国家战略和区域创新重大需求;B类重点学科计划遴选140个左右,定位为提升人才培养层次和科技创新水平,服务江苏产业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C类重点学科计划遴选80个左右,主要面向本科培养高校,聚焦人才培养领域,凝练办学特色,培育硕士学位授权点或专业类别。
二、遴选原则
(一)聚焦内涵,提升水平
围绕立德树人、科技创新和社会服务等学科内涵任务,支持凝练学科特色方向、优化体系结构、创新组织形态、优化资源配置。通过建设,有力提升学科整体水平和竞争力,实现争先进位,迈上新的发展台阶。
(二)需求导向,科学布局
围绕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和江苏“十四五”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布局建设哲社学科、基础学科、应用学科和交叉学科,依托重点学科解决制约创新高质量发展的瓶颈问题,培养急需紧缺人才,为创新型省份建设提供科技和智力保障。
(三)分类遴选,加强指导
充分考虑我省高校数量多、类型多、发展水平差异大等特点,按学科领域和办学层次等因素分类遴选,充分调动全省高校的积极性,引导各类高校科学定位、特色发展、错位竞争。
(四)严格标准,公平公正
根据江苏四级学科体系确立的不同发展定位和要求,形成相对科学客观的遴选标准,作为专家评审的依据。评审过程严格执行相关纪律要求,确保评审结果的公平公正。
三、申报条件和限额
1.省重点学科总体按国务院学位委员会颁布的《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附件1)中的一级学科进行申报、立项和建设管理,仅有二级学科硕士、博士学位授予权的学科,按其所属一级学科申报。自主设置并完成备案的交叉学科按学科名称直接申报。专业学位类别按相近学科申报。
2.申报学科须为所在学校学科建设规划中明确重点发展的学科。所在学校建设期内不得主动撤销该学科对应的学位点。
3.具有博士学位授权的学科或专业学位类别,仅申报A类省重点学科。只具有硕士学位授权的学科或专业学位类别,可在B类、C类省重点学科中选择1类申报。依托本科专业相近学科申报的,仅申报C类省重点学科,所依托的专业应具有相应水平,原则上应为国家或省一流专业。
4.学科方向合理,特色鲜明,整体水平位于全省同类高校的前列。学科梯队结构合理、水平较高,人才培养和科研成果突出,成果转化及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建设的成效显著,具有较强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我校本轮仅可申报4个C类重点学科,参与申报学科须已列入“十四五”校级重点学科。
四、支持范围
在学科发展导向上,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政策要求,结合江苏经济社会和高等教育发展实际,重点围绕以下领域,布局省重点学科。
(一)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不断加强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建设,优先支持对解决国家和区域治理、社会发展等重大问题有重要支撑作用的哲学社会科学学科,打造中国特色、江苏特点的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体系。
(二)基础学科。加大对数理化天地生等基础学科的支持,推进基础学科面向前沿重大科学问题持续稳定发展,在数据科学、高能物理、脑科学、量子科技、全球气候等重点领域布局建设省重点学科。
(三)应用学科。促进工程技术、经济管理等应用型学科与江苏行业产业发展对接联动,优先支持服务先进碳材料、风电装备、生物医药、新型显示等江苏重点产业链的学科。
(四)交叉学科。创新学科组织形态,鼓励探索校校之间、高校和科研院所之间等合作共建模式,推动基础学科与工程技术学科、工科与经济管理学科、哲学社会学科与自然科学类学科交叉融合,围绕集成电路、国家安全、人工智能、医工结合、储能技术等领域,专门立项30-50个左右的新兴交叉学科。
在以上重点支持基础上,对验收结果为优秀的“十三五”省重点学科予以优先支持。同时,根据各高校办学定位和发展需求,支持一批对相关高校办学层次提升具有重要意义的学科。
五、申报和评审工作安排
(一)单位申报。各二级单位根据本通知要求,按照申报条件,组织符合条件的学科进行申报,向学校提交《“十四五”省重点学科申报表》(附件2)以及《“十四五”江苏省重点学科申报汇总表》(附件3),各单位报送的材料不得涉及国家秘密。
(二)校内遴选。学校组织学科建设专家进行校内遴选,各学科带头人按照每个学科不超过8分钟准备PPT进行现场汇报(时间与顺序安排另行通知),专家结合申报材料与汇报提出论证建议,并提出向教育厅推荐的学科。
(三)公示报送。学校对遴选结果进行公示,并将专家评审意见反馈给学科带头人。各学科将调整后的申报材料报送学科建设办公室,经审定无误后报送省教育厅。
六、工作要求
(一)申报“十四五”省重点学科的所有学术资源(学术成果、师资队伍、教学科研平台等)应为本学科实际拥有的资源,严禁临时拼凑、重复使用、弄虚作假。
(二)依托单位负责人和学科带头人要亲自把关,确保填报的数据真实可靠、有据可查,并对填报的数据负责,如申报材料严重失实,将取消其申报资格。
七、材料报送
1.申报材料:(1)纸质材料:《“十四五”江苏省重点学科申报表》(附件2,A4双面)一式三份,相关支撑材料(一式3份,胶装印制,推荐彩印)以及《“十四五”江苏省重点学科申报汇总表》一式1份(汇总表须签字、盖章完整)。
2.电子材料:《“十四五”江苏省重点学科申报表》(word版本),相关支撑材料(PDF完整版,内含目录,建议插入页码)以及《十四五江苏省重点学科申报汇总表》(word版本),上述文件打包压缩发送(文件命名格式:学科名-带头人),电子稿发送至学科建设办公室邮箱。
3.材料提交截止时间:2021年11月12日。
4.联系人:蔡老师,杨老师;办公室:办公楼303室;邮箱:njtykyc@163.com;电话:025-89668035。
附件1:《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2018年修订)
附件2:“十四五”江苏省重点学科申报表
附件3:“十四五”江苏省重点学科申报汇总表
附件4: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十四五”江苏省重点学科遴选工作的通知
学科建设办公室
2021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