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题申报)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江苏省教育系统党的建设研究课题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李永康发布时间:2021-04-27浏览次数:1956

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江苏省教育系统党的建设研究课题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 年度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苏教办社政函〔2021〕15 号)《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江苏省教育系统党的建设研究课题的通知》(苏教党研(2021)1号)要求,现就做好我校2021年度党建研究课题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视察江苏重要讲话指示精神,着眼新时代教育系统党建工作中面临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聚焦学校党的政治建设、基层党组织建设、党员干部教育管理、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工作、高层次人才工作等重点领域,研究探索学校党建工作新理念、新体系、新机制、新方法,为全省教育系统党建工作创新和质量提升提供理论支撑和智力支持。

二、课题设置

党建研究课题分为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研究期限均为2年,最多可以延期1年结项,逾期作为撤项处理。《2021年江苏省教育系统党的建设研究会课题指南》(以下简称《课题指南》,附件1)中所列均为研究方向指导性内容。申报者可根据《课题指南》提出的具体研究方向申报,也可在符合课题指导思想前提下,结合实际自拟题目。

三、申报限额

党建研究课题设重点课题20项左右,一般课题160项左右,实行限额申报。

1.重点课题我校限报2项。经专家委员会评审,申报课题未被遴选为重点课题的,根据本人意愿,可纳入一般课题参与评审。

2.一般课题我校限报6项。

四、申报资格

1.申报人须为省内教育系统在职、在岗的教学科研或管理人员,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学术道德,在申报学科领域具有一定的研究基础,能独立开展和组织研究工作。

2.各申报人可独立申报,也可牵头组成项目组申报。重点课题项目组成员不超过5人,一般课题项目组成员不超过3人。项目组成员均须参加课题研究工作,对研究工作有实际贡献。每人作为项目申报人限申报1项,以课题组成员身份最多同时参加2个项目的研究工作。

3.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报:

1)2017年度党建研究会课题申请延期仍未结项的项目负责人,一般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再次申报。

2)近2年被作撤项处理的国家级、省部级和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

3)经查实,违反学术道德和科研诚信,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人员不得申报。

五、课题管理和验收

党建研究会秘书处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专家组对申报课题开展立项、中期检查、评审等工作,并及时公布评审结果。

1.立项

申请人依照《课题指南》,认真如实填写《2021年江苏省教育系统党的建设研究会课题申报书》(以下简称《课题申报书》,附件2),交由科研处审核,不接收以个人名义报送的材料。申报课题经专家组评审后,党建研究会将对拟立项课题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予以立项。

2.中期检查

中期检查以书面形式进行,课题负责人须按要求提交《江苏省教育系统党建研究会立项课题中期检查呈报表》(以下简称《中期检查表》),及时汇报研究计划落实情况、课题研究进展情况和阶段性成果情况。

3.评审

研究成果可以是学术论文、专著、政策建议报告等。研究成果为期刊论文的,发表时应注明立项课题名称及编号。研究成果为政策建议报告的,政策建议须经过充分调研论证,且应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对指导和推动相关工作的开展具有实质性贡献,并提供市级以上政府组织出具的证明材料。课题完成后,课题负责人要按要求提交书面结项报告和研究成果。

六、评审及经费

根据课题负责人提交的结项报告和研究成果,党建研究会将组织专家进行集中评审。重点课题负责人原则上至少在CSSCI来源期刊发表1篇署名文章。一般课题负责人至少在省级期刊发表1篇署名文章。

课题经费采取奖励的形式发放结题后经费补助经江苏省教育系统党建研究会评审,重点课题奖励经费10000元;一般课题遴选出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5000元、2000元、1000元。申请延期结项的课题,只出具结项证明,不再给予经费奖励。

重点课题将纳入省教育厅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根据教育厅《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结项验收由所在单位办理。如重点课题不经过江苏省教育系统党建研究会评审,将不能获得经费奖励。

七、材料报送

1. (1)纸质材料:《课题申报书》(一式2份,A4双面),《申报一览表》(一式1份)和《承诺书》(一式1份);(2)电子材料:《申报书》、《申报一览表》。

2.所有申报人均需将上述申报材料交由各院(中心)科研秘书进行汇总,填制汇总表(签字、盖章),统一报送至科研处,电子稿统一发送至科研处邮箱,不接受个人单独申报,不按要求申报,将不予以受理。

3.截止时间:2021512日。

4.联系人:杨老师;办公室:办公楼303;科研处邮箱:njtykyc@163.com;电话:025-89668035。

 

附件12021年度江苏省教育系统党的建设研究会课题指南

附件22021年度江苏省教育系统党的建设研究会课题申报书

附件32021年度江苏省教育系统党的建设研究会课题申报汇总表

附件42021年度江苏省教育系统党的建设研究会课题申请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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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处

2021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