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申报)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江苏省高等学校自然科学研究重大项目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李永康发布时间:2021-04-06浏览次数:1105

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江苏省高等学校自然科学研究重大项目工作的通知

有关单位

按照《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度江苏省高等学校自然科学研究重大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苏教办科函〔2021〕8号)文件要求现将2021年度江苏省高等学校自然科学研究重大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项目面向省属本科高等学校、独立学院和高职高专院校,依托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有关部委设立的重点实验室、江苏省有关厅局设立的重点实验室申报。

二、立项目的

项目主要支持解决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科学技术问题和有关学科发展前沿问题的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同时培育一批国家重大基础研究项目。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为3年。

三、项目经费

本项目仍采取省立校助方式,项目立项后由项目负责人所在高等学校根据项目建设任务,统筹生均财政拨款等经费安排,并确保项目建设任务如期完成。

四、申报条件和要求

(一)项目应符合《江苏省高等学校自然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七条规定。项目负责人应为省属本科高等学校、独立学院、高职高专院校的在岗科技人员;独立学院申报的项目,项目负责人应为本校在编的专任教师。

(二)项目应紧密围绕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及其研究方向,主要围绕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软件和信息服务、生物技术和新医药、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节能环保、新能源和能源互联网、新能源汽车、空天海洋装备、数字创意等重点领域申报。

(三)项目主要研究内容应与依托平台研究方向一致。项目负责人应为平台固定人员,具有正高级或取得博士学位的副高级职称,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项目应具有较好的研究基础,明确的研究方向,并具有创新性或应用前景。项目研究须克服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倾向,突出项目实施效果和代表性成果评价,重点考察专利的转化运用及科技创新成果对支撑高质量发展的贡献。

(五)各单位应合理统筹整合相关科技资源,组织精干力量形成项目组,促进学科交叉与融合,鼓励联合申报。

(六)实行限额申报方式,每个符合申报条件的重点实验室限报1项。请项目申请人提前和相关重点实验室负责人进行沟通确认,未获得实验室负责人许可不能申报该重大项目。

五、申报程序

(一)网上申报。项目负责人登录江苏省高等学校基础科学研究项目管理信息系统(http://info.jse.edu.cn),自行注册账号,经学校系统管理员审核通过后,在系统中在线填报《江苏省高等学校自然科学研究重大项目申报书(2021年度)》(附件2)。项目实行无纸化申报,需提交纸质材料1份交由学校存档,所有数据以系统填报数据为准。

(二)学校推荐。申报人所在学校对项目负责人申报资格、申报书内容进行初审和初评,确定推荐申报项目后,在江苏省高等学校基础科学研究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下载《2021年度江苏省高等学校自然科学研究重大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2),加盖单位公章并扫描为PDF格式后,上传至系统。项目不直接受理个人申报,逾期不予受理。

六、其他事项

省教育厅将对各高等学校申报材料集中进行形式审查,对通过形式审查的项目材料提交专家评审,经专家评审和省教育厅审定后,公布立项项目,未立项项目不再另行通知。

材料提交

1.申报材料:纸质材料:《江苏省高等学校自然科学研究重大项目申报书(2021年度)》(A4双面打印,包括附件)一式1份,《2021年度江苏省高校自然科学研究重大项目申报汇总表》一式1份。同时提交江苏省高校自然科学研究项目申报承诺书一式1份。

2.上述申报材料交由各院(中心)科研秘书进行汇总,统一报送至科研处;行政部门老师自行填制汇总表(盖章),提交材料至科研处。

3.截止时间:2021年4月23日,逾期不予受理。

4.联系人:杨老师;办公室:办公楼303;科研处邮箱:njtykyc@163.com;电话:025-89668035。

 

 

 

附件1:江苏省高等学校自然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

附件2:江苏省高等学校自然科学研究重大项目申报书(2021年度)

附件32021年度江苏省高等学校自然科学研究重大项目申报汇总表

附件4:江苏省高校自然科学研究项目申报承诺书

附件5GBT13745-2009《学科分类与代码》(填写至二级学科)

附件6:(重要供参考)2020年度重大项目申报书形式审查要点

    所有附件材料下载.zip

 

 

   

科研处

2021年 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