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关于201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申报等有关事项的通告》(国科金发计〔2018〕106号)要求,现将我校201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注意事项
1.申请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资金管理办法》)、《项目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以下简称《补充通知》)、《201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附件1)和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
2. 2019年各类型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一律采用在线方式撰写。2019年1月15日后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以下简称ISIS系统),按照各类型项目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申请人如果在ISIS系统中没有系统账号,请于2019年1月21日前将《项目申请人开通账号提供信息表》(附件2)提交至各单位科研秘书,由科研秘书统一报科研处申请开户。
3. 2019年度集中接收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部分重大项目、部分重大研究计划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部分联合基金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自由申请)、数学天元基金项目、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和外国青年学者研究基金项目等。
不在集中接收申请范围的部分项目类型,项目指南将另行公布。对于随时接收申请的国际(地区)合作交流等项目,申请人应避开集中接收期提交申请。
4.请各负责人仔细阅读《项目指南》中所申报学部的详细规定及注意事项,但个别项目类别的个别学部有特殊要求。申请人应根据《资金管理办法》及《补充通知》的有关规定,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编制说明》的具体要求,按照“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经济合理性”的基本原则,认真编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多个单位共同承担一个项目的,项目申请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参与者应当分别编制项目资金预算,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由申请人汇总编制。
《指南》所列资助强度为直接费用与间接费用之和。申请人只需填报直接费用部分,间接费用及项目申请经费在申请书中自动生成。请申请人编制预算前仔细阅读《项目资金预算表编制说明》(附件3),各预算科目不设比例,据实编写。
5.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均应使用唯一身份证件申请项目,曾经使用其他身份证件作为申请人或主要参与者获得过项目资助的,应当在申请书中说明。
6.申请书全部为在线填写,请各申请人2018年1月15日后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填写前请详细阅读系统培训手册(附件4)。
7.准确选择相应申请项目的资助类别,根据《指南》要求选择或填写亚类说明和附注说明,按照各类型项目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并将申请书附件材料电子化。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下载并打印最终PDF版本申请书,并确认纸质版和电子版版本号一致。在时间规定时间提交签字后的纸质申请书原件以及有关证明信、推荐信、承诺函和其他特别说明要求提交的纸质材料原件。
8.形式审查是为杜绝申请书由于非学术原因导致的申请失败,请各单位和项目申请人认真自查。审核不通过需要修改的项目,可以由科研处和二级单位科研秘书退回修改,撤销项目后申请书版本号会改变,必须重新装订新版本申请书。具体细节参见《201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形式审查表》(附件5,签字)。
9.依托单位非全职聘用的境外人员作为申请人申请科学基金项目必须提供依托单位的聘用合同,并提供包含聘用岗位、聘任期限和每年在依托单位工作的时间说明(依托单位人事部门盖章),作为附件上传,合同复印件随申请书一并报送。
10.正在承担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负责人,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除国家杰出青年基金项目以外的其他类型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同一年度内已经申请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申请人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11.申请人和参与成员的相关成果均需要按要求进行在线导入,个人简历均需按系统中提供的模板统一格式。
12.在《预算说明书(定额补助)》部分,申请人需对项目预算表中各科目预算所做的必要说明,以及对合作研究是否外拨资金、外拨资金金额,单价大于10万元的设备费、测试化验加工费,差旅费、会议费、劳务费、专家咨询费标准等内容所做的必要说明。
13.请有合作单位的项目申请人根据项目分工情况提前预算好需要外拨的合作费用,并按照《预算编报须知》提前准备合作研究协议和分预算,单独交学校科研处存档备查。
二、重大变化
2019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将推出一系列改革举措,相关具体改革举措将体现在《指南》中,请申请人予以关注。
1. 选取重点项目和部分学科面上项目(详见下表),试点开展基于科学问题属性的分类申请与分类评审。
面上项目试点开展分类申请与分类评审的学科名单
科学部 | 一级申请代码 | 一级申请代码相应的学科名称 |
数理科学部 | A04 | 物理学I |
化学科学部 | B01、B02、B03、B04、B05、B06、B07、B08 | 合成化学、催化与表界面化学、化学理论与机制、化学测量学、材料化学与能源化学、环境化学、化学生物学、化学工程与工业化学 |
生命科学部 | C07 | 细胞生物学 |
地球科学部 | D05 | 大气科学 |
工程与材料科学部 | E01、E06 | 金属材料、工程热物理与能源利用 |
信息科学部 | F04、F05 | 半导体科学与信息器件、光学和光电子学 |
管理科学部 | G03 | 经济科学 |
医学科学部 | H16 | 肿瘤学 |
申请人在填写重点项目或试点学科面上项目申请书时,应当根据要解决的关键科学问题和研究内容,选择科学问题属性,并在申请书中阐明选择该科学问题属性的理由。申请项目具有多重科学问题属性的,申请人应当选择最相符、最能概括申请项目特点的一类科学问题属性。基金委将根据申请人所选择的科学问题属性,组织评审专家进行分类评审。
2.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和创新研究群体项目申请时,不再需要提供学术委员会或专家组推荐意见。
3.在站博士后人员作为申请人申请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和地区科学基金项目时,不再需要提供依托单位承诺函。
4.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中不再列出参与者,使评审专家关注申请人本人独立主持科研项目、进行创新研究的能力。
5.扩大无纸化申请试点范围,除重点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外,增加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试点无纸化申请。申请以上类型项目时,只需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无需报送纸质申请书。项目获批准后,将申请书的纸质签字盖章页装订在《资助项目计划书》最后,一并提交。签字盖章的信息应与电子申请书保持一致。
6.落实代表作评价制度。将申请人与参与者简历中所列代表性论著数目上限由10篇减少为5篇。论著之外的代表性研究成果和学术奖励数目由原来不设上限改为10篇以内。
三、项目指南、资料下载及申请咨询等事项
1.《2019年项目指南》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网站公布:http://www.nsfc.gov.cn/nsfc/cen/xmzn/2019xmzn/js.html
2.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随时公布最新的项目指南和工作动态,请及时上网查询。
3.联系电话、网址、通讯地址
(1)信息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10-62317474
(2)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网址:http://www.nsfc.gov.cn/
(3)基金项目管理ISIS网络信息系统:https://isisn.nsfc.gov.cn/
四、合作单位事宜
1.我校作为承担单位时,有外校人员参与的项目申请中,必须加盖合作单位公章,申请书的盖章页没有版本号,请项目负责人先确定好项目名称和项目组成员基本信息后,于2019年2月25日前先交由我校科研处加盖我校公章(同时准备合作协议一式2份),再到合作单位盖章(填写的单位名称须与所盖公章一致)。已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注册的合作研究单位须加盖单位注册公章;没有注册的合作研究单位须加盖法人单位章。
2.我校作为合作单位,外单位作为承担单位时,请对方单位项目负责人先准备好盖章页(已加盖承担单位公章)和合作协议(已加盖承担单位公章,一式2份),于2019年2月25日前交由我校科研处加盖我校公章,再返还至承担单位。
五、材料提交
1.申报材料:
(1)纸质材料:申请书PDF版(含水印)一式2份(A4,正反双面),《201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形式审查明细表》(一式1份,附件5,并签字)以及其他需要提交有关证明信、推荐信、承诺书和其他申报指南中特别说明要求提交的纸质材料原件等附件、《201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承诺书》一式1份。
纳入无纸化申请试点范围的项目,上述材料一式1份(以供存档)。
2.上述申报材料交由各院(中心)科研秘书进行汇总,填制汇总表(签字、盖章),统一报送至科研处;行政部门老师自行填制汇总表(签字、盖章),提交材料至科研处。
3.网上截止时间:2019年3月8日。
纸质截止时间:2019年3月10日。
4.联系人:杨盛伟;办公室:办公楼303;科研处邮箱:njtykyc@163.com;电话:025-89668035。
重要提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有严格的形式筛选,请各位申报人参照《申请书形式审查表》(附件5)进行核对并最终签字。
附件5:201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形式审查表(重要).doc
附件7:外单位人员依托我校申报国家自然基金的协议(仅供参考).docx
2019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