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2026年省基础研究计划将深入实施“1820”基础研究策源行动,有组织推进目标导向的应用性基础研究和原 创导向的探索性基础研究,加快人工智能驱动科学研究,培育壮大基础研究人才队伍,力争在加强原始创新和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抢占科技制高点上实现新突破,为全面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产业科技创新中心提供创新源头支撑。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与申报条件
2026年度省基础研究计划项目申报按照基础研究重点项目、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两个类别组织,项目实施期一般为3年。
(一)省基础研究重点项目
面向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需求,开展目标导向的应用基础研究,分为省资助项目、省市联合资助项目和省企联合资助项目三类。
1.省资助项目
围绕国际科学前沿,瞄准产业发展紧迫需求,遴选有能力有潜力的科学家和优秀科研团队,开展面向重大科学问题的协同攻关,鼓励和支持人工智能驱动的科学研究,努力实现前瞻性基础研究、引领性原创成果的重大突破。每项省资助经费不超过500万元。
2.省市联合资助项目
建立健全与地方共同组织应用基础研究的新机制,调动跨区域、跨领域、跨行业优势科研力量开展创新研究,促进区域原始创新能力提升。由省财政与相关设区市按1:1共同出资,每个指南原则上支持不超过1项,每项省资助经费不超过150万元。
3.省企联合资助项目
发挥企业“出题人”“出资人”“阅卷人”作用,从产业一线需求中凝练科学问题,协同开展应用基础研究,提升企业创新能力。采取定向委托方式组织,每个指南方向原则上支持不超过1项,由省财政与企业按1:2共同出资,每项省资助经费不超过200万元。
申报条件:项目申报人应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在相关领域有较深学术造诣并取得卓越成绩,具有较高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凝聚力。
(二)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分为青年科技人才创新专题项目、面上项目和非共识项目三个类别。其中,专题项目按照攀登项目、杰出青年基金项目、优秀青年基金项目和青年基金项目组织,着力打造青年人才成长的梯次培养体系,重点鼓励和支持科研人员创造性运用人工智能技术开展前沿科学研究。
1.攀登项目
重点支持极具发展潜力的青年拔尖人才,推动探索最前沿的科学问题,提出新思想、新理论、新方法,催生新学科、新领域、新范式。建立长周期稳定支持机制,实施期满后择优予以接续支持。每项省资助经费不超过300万元。
申报条件:项目申报人应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主持过省杰出青年基金项目、国家青年科学基金项目(B类)或其他同等层次项目,具有相关领域学术带头人的发展潜力,已获国家青年科学基金项目(A类)或其他同等层次项目资助的不得申报。男性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8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女性年龄不超过48周岁(197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优先支持40周岁以下申报人。
限额情况:我校可推荐1项。
2.杰出青年基金项目
以培养国家青年科学基金项目(A类)获得者等高层次人才为目标,支持省内优秀青年科研人才围绕重大科学问题开展目标导向的创新研究,打造一流科技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每项省资助经费不超过180万元。
申报条件:项目申报人应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主持过省级或省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具体指:科技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以及省科技厅所有科技计划项目;已获国家青年科学基金项目(A类)或其他同等层次项目、国家青年科学基金项目(B类)、省杰出青年基金项目资助的不得申报。男性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女性年龄不超过43周岁(198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优先支持38周岁以下申报人。
限额情况:我校可推荐3项。
3.优秀青年基金项目
以培养造就优秀科研中坚力量为目标,支持已有较好研究基础的青年人才自主选题开展创新研究,培养一批有望进入科技前沿的优秀学术骨干。每项省资助经费不超过50万元。
申报条件:项目申报人应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主持过国家青年科学基金项目(C类)或省青年基金项目,且已顺利结题;已获国家青年科学基金项目(A类、B类)或其他同等层次项目、省杰出青年基金项目、省优秀青年基金项目资助的不得申报。男性年龄不超过38周岁(1988年1月1日及以 后出生),女性年龄不超过41周岁(198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优先支持35周岁以下申报人。
限额情况:我校可推荐3项。
4.青年基金项目
以建设高水平基础研究后备人才队伍为目标,支持科研起步阶段的青年人才开展创新研究,培养青年人员独立主持科研项目的能力。每项省资助经费不超过20万元。
申报条件:项目申报人应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未主持过省级及以上科技计划项目。男性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9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女性年龄不超过38周岁(198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优先支持30周岁以下申报人。
限额情况:不限制推荐名额。
5.面上项目
支持从事基础研究的科研人员凝练科学问题,自主选题、自由探索,开展创新性科学研究,推动若干重要领域或科学前沿取得突破。每项省资助经费不超过15万元。
申报条件:项目申报人原则上应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以及承担基础研究课题或其他从事基础研究的经历。
限额情况:我校可推荐10项。
6.非共识项目
引导和鼓励科研人员大胆探索,不盲目追逐热点、不做“跟班式”科研,勇闯科研“无人区”。由国家实验室、省实验室、省基础科学中心,以及省自然科学基金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面向全省发掘,科学家实名推荐,推荐专家对所推荐的非共识项目负有推荐审核责任。每项省资助经费不超过20万元。
申报条件:被推荐人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199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研究方向争议大、难识别、风险高,研究内容具有原创性、颠覆性特征。
二、组织方式
1.项目申报由设区市科技局、县(市)科技局、国家和省级高新区管委会、省有关部门和单位等项目主管部门审核并择优推荐。在宁省属单位的项目申报由省主管部门审核推荐;部省属本科层次高等学校项目申报由各高校负责审核并自主推荐;其他项目按照属地化原则,由所在地科技部门负责项目审核推荐。
2.深化省“应用基础研究特区”建设。由苏州实验室围绕其承担的国家战略任务,择优遴选2个省杰出青年基金项目、20个省青年基金项目推荐立项。省基础科学中心申报省杰出青年基金项目、优秀青年基金项目不限项。
3.人工智能驱动科学研究专题。落实国家和省“人工智能+”行动部署要求,在省自然科学基金中设立人工智能驱动科学研究专题。每个单位在现有申报数基础上另增10个省自然科学基金申报名额,用于人工智能驱动科学研究项目。在省青年基金项目中单列推荐渠道,由省自然科学基金专家咨询委员会成员面向全省发掘,每人实名推荐不超过2人,超常规支持一批兼具科学素养和人工智能技术的复合型人才。
4.推荐指标。重点项目中,省资助项目每个单位每个专题推荐不超过4项(定向组织的不计入推荐数),省市联合资助项目每个单位每个指南方向推荐不超过2项。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中,攀登项目、杰出青年基金项目、优秀青年基金项目和面上项目各单位申报数见附件3,青年基金项目不限申报名额。
5.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给予全国重点实验室、省基础科学中心、省实验室等高能级基础研究平台推荐指标,在相应依托单位推荐指标基础上增加。
6.对解决行业重大关键科学问题的青年科技人才,可由建有全国重点实验室的企业举荐,申报省杰出青年基金或优秀青年基金项目。每个企业可举荐1项,须认真出具推荐意见并阐明理由,不得超额。举荐项目仍按原途径申报,不占用被举荐人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推荐名额。
7.省市联合资助项目,由企业牵头或高校院所联合省内企业申报。牵头申报单位或参与单位中,至少应有1家在联合出资的设区市辖区内。联合申报项目的,须提供合作协议,明确各单位的目标任务、资金分配等。
8.落实省政府《江苏省海洋产业发展行动方案》要求,加强海洋产业原始创新,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单列江苏海洋大学申报名额。
9.2025年度,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并以江苏单位为第一发表机构在CNS顶刊发文,新进入ESI全球前1‰学科,新上榜全球高被引科学家,有以上进展的团队或院系增加1个2026年省基础研究计划任意类别项目推荐指标。科研单位推荐的2025年度省基础研究计划项目质量较差或有应结未结省基础研究计划项目的,核减其本年度项目推荐指标。
三、申报要求
1.申报人及参与人作风学风优良,自觉遵守科研诚信、科研伦理规范和学术道德。项目主管部门、申报单位应切实强化审核推荐责任,对申报人及参与人的教育与学术经历、研究工作和成果等方面的真实性进行严格把关。
2.申报人必须是江苏境内企事业单位全职工作人员,不得通过兼职或挂靠单位申报。省外科研人员担任省内新型研发机构的法定代表人,允许其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项目。鼓励与境外高水平科研实体开展基础研究合作与交流,支持符合条件的外籍人员申报项目。
3.项目研究内容符合基础研究计划定位要求,申报人从“自由探索类基础研究”和“目标导向类基础研究”中选填项目研究属性。项目名称、考核指标和研究内容等要体现基础研究特点,不与指南内容简单重复,避免“示范”“开发”“应用”等非基础研究内容,避免过时或已成熟的研究课题。本计划不受理涉密项目,申报材料中如有涉密内容需做脱密处理后再申报,并由项目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负责审查。
4.项目研究内容要契合指南。重点项目,申报项目的研究内容应符合指南的全部或主要内容(专题或指南有细分方向的,符合其中1个方向的全部或主要内容)。
5.鼓励和支持青年人员申报本计划项目。各单位推荐的重点项目中,由40岁及以下(198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青年人才担任项目负责人和项目骨干的比例不低于60%。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年轻人。
6.省基础研究项目资金管理方式分为包干制和预算制。其中,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实行经费包干制,项目负责人在项目申请时无需编制预算,自主依规安排经费使用。项目承担单位制定项目经费包干制内部管理规定,报省科技厅备案。重点项目实行预算制,申报人按照《江苏省科技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苏财规〔2023〕1号)及有关规定,根据科研任务的实际需要,认真编制项目预算,不简单按省财政资金控制数设置。
7.关于申报限项相关要求。除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外,同一企业同一年度只能申报一项省科技计划项目。有省基础研究计划重点项目、前沿技术研发计划、科技重大专项在研项目的企业,不得申报省基础研究重点项目(定向组织项目除外)。原则上有在研省科技计划项目(省重大创新平台计划项目除外)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牵头申报本计划项目(定向组织项目除外)。同一项目负责人同一年度只能申报一项省科技计划项目。参与省基础研究重点项目指南编制的专家,不得申报该类项目。不得将同一项目(同一人员依托同一核心内容或同一关键技术申报的,产出目标与实施路径高度相似的不同项目原则上应视为同一项目)重复或同时申报省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商务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体育局等部门或其他渠道项目。凡属重复申报的,取消立项资格。
8.鼓励项目申报单位租赁或共享专用仪器设备,对确有需要利用财政资金或国有资本购置大型科学仪器的项目,申报单位应说明所购置大型科学仪器的必要性并承诺遵守查重评议、开放共享等有关规定要求。
9.项目研究要克服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等倾向,按照《关于改进科技评价破除“唯论文”不良导向的若干措施(试行)》(苏科监发〔2020〕135号)要求,注重标志性成果的质量、贡献和影响。
10.申报人在撰写申报书时,如果借助生成式人工智能技术跟踪研究动态、收集整理参考文献,须人工核实生成式人工智能生成信息和参考文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申报人对使用的生成内容负责,应当全面如实声明使用情况,按照《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办法》《负责任研究行为规范指引(2023)》等国家有关规定对相关内容进行标识。不得使用由生成式人工智能直接生成的申报书。
11.关于科研诚信及科研伦理要求。项目负责人、项目申报单位和项目主管部门均须签署科研诚信承诺书。项目申报单位和个人诚信状况良好,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失信行为记录和其他社会领域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在项目申报和立项过程中相关责任主体有抄袭剽窃、弄虚作假、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失信行为的,将按《江苏省科技计划项目信用管理办法》作出相应处理。研究涉及人体、实验动物、人工智能等属于《科技伦理审查办法(试行)》(国科发监〔2023〕167号)第二条所列范围科技活动的项目,应按要求进行科技伦理审查。
12.关于落实审核推荐责任要求。项目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有法人主体责任,严禁虚报项目、虚假出资、虚构事实及包装项目等弄虚作假行为。项目主管部门应切实强化审核推荐责任,对申报材料内容真实性进行严格把关,并会同同级社会信用管理部门对项目申报单位社会信用情况进行审查。省科技厅将会同驻厅纪检监察组对项目主管部门审核推荐情况进行抽查。项目管理严格按照《江苏省科技计划项目合同制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13.关于落实廉政风险防控要求。认真落实省科技厅党组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要求,严格遵守厅系统干部职工廉洁履职“十不准”等规定,坚决把好关键环节和重点岗位的廉政风险防控关口。对因“打招呼”“走关系”等请托行为所获得的项目,将撤销立项资格,追回全部省资助经费,并对相关责任人或单位进行严肃处理。
四、其它事项
1.申报材料在江苏数字科技平台(https://jsszkj.kxjst.jiangsu.gov.cn/js-home/home)提交,申报阶段一般不提供纸质版申报材料,项目申报书按要求完成签字盖章手续,扫描形成PDF格式上传。项目申报单位及项目负责人科研诚信承诺书签字扫描后,以附件形式上传,其他项目附件材料应传尽传。
2.网上填报的申报材料是形式(信用)审查、项目评审的依据,经主管部门网上确认提交后,一律不予退回重报。2026年拟立项项目将在江苏数字科技平台进行公示,未立项项目不再另行通知。本年度确定立项的项目,由项目主管部门通知项目承担单位提交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一份),纸质申报材料通过江苏数字科技平台“打印项目申报材料”打印,按封面、单位信息表、项目信息表、项目申报书、相关附件顺序装订成册(纸质封面,平装订),纸质材料和网上提交的内容须完全一致,另送一份至科技处备案。
3.对照附件3,我校申报限额如下:
攀登项目 | 杰青项目 | 优青项目 | 面上项目 |
1 | 3 | 3 | 10 |
若申报数量超限额,学校将组织专家评审。
五、材料提交
1.纸质材料:项目申报书(一式1份,A4单面,不装订)、相关附件顺序装订成一册(一式1份,A4双面,装订)和《申报汇总表》(一式1份,单独罗列)。
电子材料:《申报汇总表》,邮件主题标明:“省自科申报+二级单位名称”。
2.上述申报材料交由各学院科研秘书进行汇总,统一报送至科研处;行政部门老师自行填制汇总表(盖章),提交材料至科研处。
3.校内截止时间:2026年5月20日,逾期不予受理。
4.联系人:刘老师;办公室:办公楼307;科研处邮箱:njtykyc@163.com;电话:025-89668033。
附件:
1.2026年度省基础研究重点项目指南
2.2026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
3.江苏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汇总表
4.关于印发《2026年度省基础研究计划项目指南》及组织申报项目的通知
5.江苏省科技计划管理信息系统使用手册
科研处
2026年4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