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教育部教育考试院2026年度国家教育考试科研规划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杨盛伟发布时间:2026-04-14浏览次数:14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推动落实《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和“三年行动计划”部署,加快构建符合我国实际、具有世界水平的教育评价体系,充分发挥科学研究对教育考试高质量发展的支撑、驱动和引领作用,决定开展2026年度国家教育考试科研规划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 规划课题面向教育考试改革发展需求和现代化考试机构建设需要,重点资助教育考试实践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研究,以及推动教育考试业务创新的应用研究。

2. 规划课题每项资助6万元,研究时限为2年。关于申请人的申报条件、评审办法,以及课题立项后的过程管理、结题鉴定要求等,详见《国家教育考试科研规划课题管理办法(2026年修订)》(附件1)。

3. 规划课题选题指南详见附件2,申请人可结合自身学术专长和研究基础从所列选题中申报,也可自拟题目申报,按指南所列选题申报的予以优先立项。

4. 申请人须按照《国家教育考试科研规划课题申请书》(附件3,以下简称《申请书》)和《国家教育考试科研规划课题设计论证活页》(附件4)要求,如实填写材料,保证申请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没有违背学术诚信的行为。课题申请人所在单位应严格审核申请人的申报资格、所填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并签署审核意见。

5. 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请和重复立项,特作如下限定:(1)申请人仅限申报1项规划课题,且不得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申报本年度规划课题其他选题;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申报规划课题的数量不得超过2项。(2)在研规划课题负责人不得申报本年度规划课题。(3)凡在内容上与本人在研或已结项的各级各类课题有较大关联的,须在《申请书》中详细说明所申请课题与已承担课题的联系和区别,否则视为重复申请。(4)不得将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申报材料以不同申请人的名义申报。

6. 获准立项课题的《申请书》视为具有约束力的资助合同文本。课题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应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结项成果应与预期成果一致。

7. 本年度采取网络申报。登录“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https://kygl.neea.edu.cn),按流程填写申报数据和论证内容,在线打印《申请书》(带水印),交所在单位审核盖章,再将盖章版《申请书》PDF扫描件上传至平台,提交完成本次申报

8. 申报截止时间为2026520日,逾期不予受理。

校内材料提交:

1.纸质材料:1)《国家教育考试科研规划课题申请书》;(2)《教育部教育考试院2026年度国家教育考试科研规划课题申报信息排序(汇总)表》(附件5)。

2.电子材料:(1)《国家教育考试科研规划课题申请书》(WORD格式,命名方式为“国家教育考试科研规划课题—申请人”);(2)《教育部教育考试院2026年度国家教育考试科研规划课题申报信息排序(汇总)表》(EXCEL格式)

3.上述申报材料交由各单位科研秘书进行汇总、排序,统一报送至科研处;行政部门老师自行汇总,提交材料至科研处。二级单位文件夹命名格式:二级单位名称-国家教育考试科研规划课题。电子材料由二级单位发送至通知中邮箱,邮件主题标明:“二级单位名称-国家教育考试科研规划课题”。

请各位老师特别注意本通知的第7项。

4.校内截止时间:2026514材料由科研处统一加盖学校印章和负责人签章,截止时间略早于官方时间),逾期不再受理。

5.联系人:虞老师、杨老师;办公室:办公楼309;科研处邮箱:njtykyc@163.com;电话:025-89668035




附件:

1. 国家教育考试科研规划课题管理办法(2026年修订)

2. 2026年度国家教育考试科研规划课题选题指南

3. 国家教育考试科研规划课题申请书

4. 国家教育考试科研规划课题设计论证活页

5. 教育部教育考试院2026年度国家教育考试科研规划课题申报信息排序(汇总)表

所有附件下载(国家教育考试科研规划课题).rar



 科研处      

20264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