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师工作的重要论述,积极落实《新时代基础教育强师计划》和《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扎实推动江苏省基础教育教师队伍高质量发展,经江苏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同意,今年我中心继续向全省发布教师发展研究课题。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全省各级教师发展机构,师范生培养院校,中小学校、幼儿园。
二、申报条件(我校限额2项)
1.师范生培养院校每校原则上不超过2项,其他每个单位申报不超过1项,申报人须为在编在岗教师,能够实际承担、组织研究工作;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其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2.申报人应具有高级以上职称且年龄不超过57周岁(1969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中级职称申报者必须具有博士学位。
3.在研的省教师发展研究课题主持人不得申报。
4.若项目成功立项,需由项目主持人自行筹措经费,学校不提供配套经费。
三、申报要求
1.省教师发展研究课题设重大课题和重点课题两类,重点课题中单列教育家精神研究专项。重大课题只面向设区市教师发展机构和师范生培养院校发布,每单位不超过1项,选题应为教师发展的全局性、战略性问题。
2.申报人根据《江苏省教师发展研究课题选题指南》所列示的范围进行选题,自行拟定课题名称,填写《江苏省教师发展研究课题申报评审书》和《江苏省教师发展研究课题申报评审活页》。
3.课题要求在2—3年内完成,每年提交阶段性研究成果。研究成果须满足教师发展的需求,符合学术规范,体现创新,有所建树。具体见《江苏省教师发展研究课题管理规定》。
4.本次课题实行限额申报。各设区市根据申报限额数(不含所在区域的师范生培养院校),择优推荐。首期教育家精神领航名师培养对象申报教育家精神研究专题课题不占用各设区市申报名额。课题申报不收取任何费用。

四、申报方式
1.本次申报工作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各设区市教师发展机构、师范生培养院校组织课题申报初评,并根据申报限额于5月31日前将《江苏省教师发展研究课题申报评审书》(附件2)、《江苏省教师发展研究课题申报评审活页》(附件3,一式三份)和《江苏省教师发展研究课题申报信息汇总表》(附件4)的纸质材料报送至省师干训中心;第二阶段,省师干训中心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并于6月底前公布立项名单。
2.本课题申报的相关材料请登录江苏省师干训中心官网(https://jsfz.jssnu.edu.cn)“专业研究”专栏下载,或者登录江苏教师管理系统(https://www.jste.net.cn)的“教师发展研究”专栏下载。各单位报送的材料要求统一用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成册;各申报人需提供配套的电子版,且确保电子申报数据和纸质申报数据一致。纸质版和电子版材料由设区市教师发展机构、师范生培养院校统一报送省师干训中心。
五、材料提交
1.纸质材料:《江苏省教师发展研究课题申报评审书》(附件2)、《江苏省教师发展研究课题申报评审活页》(附件3,一式三份)、《江苏省教师发展研究课题申报信息排序(汇总)表》(附件4)。
装订要求: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成册。
2.电子材料:《江苏省教师发展研究课题申报评审书》(word版)、《江苏省教师发展研究课题申报评审活页》(word版)、《江苏省教师发展研究课题申报信息排序(汇总)表》(excel版)。
3.上述申报材料交由各单位科研秘书进行汇总、排序,统一报送至科研处;行政部门老师自行汇总,提交材料至科研处。二级单位文件夹命名格式:二级单位名称-江苏省教师发展研究课题。电子材料由二级单位发送至通知中邮箱,邮件主题标明:“二级单位名称-江苏省教师发展研究课题”。
4.校内截止时间:2026年5月21日,逾期不再受理。
5.联系人:虞老师、杨老师;办公室:办公楼309;科研处邮箱:njtykyc@163.com;电话:025-89668035。
附件:
1.2026年江苏省教师发展研究课题选题指南
2.江苏省“十五五”教师发展研究课题申报评审书
3.江苏省教师发展研究课题申报评审活页
4.2026年江苏省教师发展研究课题申报信息排序(汇总)表
科研处
2026年4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