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省第十八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的预备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江苏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励办法》(苏政办发〔2019〕88号),省社科联受省政府委托,每两年组织一次全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选。省社科联拟于近期启动省第十八届社科评奖工作,现将有关工作事项提前通知(具体见附件):评选对象与范围为本省作者2019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发表或出版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以及符合申报条件的其他成果。
附件:关于开展省第十八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的预备通知.pdf
科研处
2025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