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题申报,校内截止时间09.01)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通知

发布者:张居晓发布时间:2023-07-22浏览次数:983

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教育强国强省建设要求,扎实推进《关于加强新时代教育科学研究工作的意见》,积极推动江苏教育高质量发展,全面落实《江苏省“十四五”教育科研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更好发挥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促进和引领教育改革发展的重要作用。经研究决定,江苏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展2023年度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申报工作。现将我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类别

课题设为“战略性与政策性重大课题”“重点课题”“专项课题”三类。

战略性与政策性重大课题是聚焦高标准教育强省建设和高质量教育体系构建的战略性与 政策性问题而设立的课题。按照规范程序征集遴选课题,由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审定,向全社会公开发布,采用“揭榜招标”方式组织应标学校和科研机构进行研究。

重点课题是依据《规划》确定的研究领域,围绕当前教育改革发展中基本理论问题和实践中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而设立的课题。

专项课题是根据高标准教育强省建设和教育高质量发展的重点领域或关键环节,由省教育厅各处室(单位)或省研究机构委托的专项课题和省教科规划办自设的专项课题。

本年度,委托专项课题为: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研究、体卫艺及国防教育研究、学生资助研究、叶圣陶教育思想研究、教育考试招生研究、社区教育与老年教育研究。自设专项课题为:苏教名家专项、青年专项、乡村教师专项。

二、课题选题

重点课题、自设专项课题在《2023年度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研究领域》(详见附件1)的指引下由申报人自主确定课题名称。委托专项课题必须围绕《2023年度省教育科学规划委托专项课题选题指南》(详见附件2)所列出的选题进行申报,不得修改课题名称

战略性与政策性重大课题申报要求另行通知。

三、申报条件

1.重点课题、委托专项课题申报人应为省内从事教育工作的个人。鼓励基层学校一线教师、乡村学校教师和年轻教师申报课题。

2.自设专项课题申报人要求如下:苏教名家专项课题申报人应为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公布的2023年度苏教名家培养对象;青年专项课题申报人应为省内且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83930日以后出生);乡村教师专项课题申报人应为省内乡村教师(认定按照省职称评审管理办法中的规定执行)。

3.有在研省教科规划课题未结题的,不得申报。

四、申报数量

课题实行限额申报

1.重点课题

我校限报8项。

2.自设专项课题

青年专项:我校限报5项。

苏教名家专项: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公布的2023年度苏教名家培养对象申报。

3.委托专项课题

我校每个选题限报1项。

五、我校材料提交截止时间和要求:

课题实行网络申报,分两步进行:

(一)申请阶段

1、申报材料:

1)纸质材料:《课题申报评审书》一式1份,《课题评审活页》一式1份,申报汇总表一式1份,同时提交《课题申报承诺书》一式1份。

2)电子材料(PDF):《课题申报评审书》,《课题评审活页》,申报汇总表。

邮件主题标明:“项目类别+姓名+课题名称”

2、上述申报材料交由各院(中心)科研秘书进行汇总,填制汇总表加盖公章、签字,统一报送至科研处,电子稿发送至科研处。

3、校内申报截止日期:20230901日(校内评审),逾期不再受理。

4、联系人:倪老师;办公室:办公楼309;科研处邮箱:njtykyc@163.com;电话:025-89668035

(二)填写申报系统

申报课题经学校审查、专家评审、校内公示后,统一报送至省教科规划办。

926-928日,各申报人根据省教科规划办提供的账号信息登录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系统完成申报工作。

 

 

附件:

附件12023年度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研究领域

附件2: 2023年度省教育科学规划委托专项课题选题指南

附件3: 重点课题申报评审书

附件4: 专项课题申报评审书

附件5: 2023年度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评审活页

附件6: 2023年度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汇总表

附件7: 课题申报承诺书

所有附件材料下载.rar

 

 

                                          科研处

                                            202307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