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中心申报)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江苏省工程研究中心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李永康发布时间:2021-09-09浏览次数:1585

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江苏省工程研究中心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进一步推动新发展理念落地见效,确保“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按照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围绕创新链布局产业链的要求,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性和竞争力,省发展改革委2021年继续开展江苏省工程研究中心申报遴选立项工作。按照《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 年江苏省工程研究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苏教办科函〔2021〕23 号)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点领域

1.国家和我省确定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集群、产业链重点发展方向和领域。

2.国家和我省鼓励发展的新型基础设施、数字经济、生物经济、绿色经济以及疫情防控、环保安全相关领域的高技术产业。

3.具有较大影响力和市场前景,服务我省优势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和提质增效的特色产业等领域技术、产品、模式和业态的创新。

4.开展国家和省级产业创新中心创建的重点领域。

二、申报条件

1.符合《办法》有关规定和通知要求,定位明确,发展思路清晰,任务和目标合理。平台章程制定合理可行,具备按期建设、正常运行和持续创新的各项支撑条件。

2.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机构和管理团队,建立了规范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拥有一定规模和较高水平的人才队伍及专职科研人员。科研人员数量不低于20人,专职科研人员数量不低于 10人,学术与技术带头人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

3.拥有先进的研发试验设施和独立的研发场地,现有研发设备原值不低于200万元,研发设施面积不低于200平方米,对突 破制约产业转型升级和重点产业发展的关键核心技术研发、重大研发成果工程化和产业化应用能够形成有效支撑和保障。

4.主要依托单位是行业龙头,具有技术领先优势的高成长型企业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承担过省级以上科研计划或标准制定,拥有一批授权专利等自主知识产权、有待工程化开发、技术含量高和市场前景好的科技成果和技术储备,有较强的带动性和辐射作用。

5.以主要依托单位为主,鼓励开展产学研实质性的联合共建,联合开展技术创新、组织创新和服务模式创新,促进相关产业的创新和发展。

、申报限额

限额推荐申1省教育厅可省发展改革委推荐15家

、申报要求

1.纸质材料:《2021年江苏省工程研究中心申请报告》2021 年江苏省工程研究中心申报汇总表》和《2021年江苏省工程研究中心申报数据表》以及申报材料相关附件(申报材料附件侧面用标签纸标注相关证明页)纸质材料均一式2份,A4纸,双面印制)

2.电子材料:《2021年江苏省工程研究中心申请报告》、《2021 年江苏省工程研究中心申报汇总表》Excel 格式和《2021年江苏省工程研究中心申报数据表》Excel 格式)。

3.申报截止时间:2021年915日(校内评审),逾期不予受理。

4.联系人:杨老师;办公室:办公楼303;科研处邮箱:njtykyc@163.com;电话:025-89668035。

 

附件1: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2021 年江苏省工程研究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

附件2: 2021年江苏省工程研究中心申请报告大纲

附件3:(内含汇总表和数据表)2021年省工程研究中心申报汇总表、数据表(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12个附表

附件4:江苏省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

 所有附件材料下载.rar

 

科研处

2021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