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申报)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国家语委科研项目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李永康发布时间:2021-07-18浏览次数:1028

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国家语委科研项目工作的通知

 

有关单位:

现将2021年度国家语委科研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范围

本次接受申报的项目详见《国家语委科研项目2021年度项目指南》(附件),选题名称均为固定题目,研究起始时间为2022年1月1日。其中,重大项目资助经费50万元以内/项,研究时间一般为3年;重点项目资助经费为20万元/项,研究时间一般为2—3年;一般项目资助经费为10万元/项,研究时间一般为1—2年。

二、申报条件

(一)申请人应符合《国家语委科研项目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应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的研究工作。

(二)申请人应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不具备以上职称和学位条件的,须提供2名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同行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重大项目申请人必须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三)申请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国家语委科研项目,项目组成员最多可参与两个项目的申请。

三、申报办法

(一)申报方式。项目申报工作全部通过“国家语委科研服务平台项目申报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在线进行。该系统为国家语委科研项目申报的唯一线上平台,平台网页链接为:http://www.ywky.edu.cn/。请登录“项目申报管理系统”,选择“重大项目”、“重点项目”或“一般项目”项目类别进行申报。

(二)材料要求。需要邮寄的申报材料包括:纸质版申请书(一式一份、A4纸双面打印)。申报人在申报系统中填写、提交、导出和打印申请书。在项目申报截止时间前,已提交的申请书仍可修改并重新打印。申请人所在单位汇总所有申请材料并审查盖章后,统一报送国家语委科研办,不需要网上审核。

(三)截止时间。申报系统自2021年7月15日起受理项目申报,申报截止日期和纸质材料寄出截止日期均为2021年8月20日,逾期不予受理。

四、注意事项

(一)各单位应加强对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保证申报信息真实准确。项目申请人应如实填写申报材料,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3年申报资格并通报批评。

(二)为保证评审公平公正,项目申请书“正文”中“二、项目设计论证”部分不得出现申报人姓名、单位等有关信息,否则按作废处理。

(三)通过初审的重大项目申请团队需参加现场答辩,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项目立项名单拟于2021年11月公示。

 五、材料提交

(一)申报材料:1.纸质材料:《申请书》一式6份(A4纸打印、双面打印),《申报一览表》一式1份,提交《申报承诺书》一式1份。2.电子材料:《申请书》和《申报一览表》。

)上述申报材料交由各院(中心)科研秘书进行汇总,填制汇总表(签字、盖章),统一报送至科研处,电子稿发送至科研处邮箱;行政部门老师自行填制汇总表(签字、盖章),提交材料至科研处。

)申报截止时间:20218月20日。

)联系人:杨老师;办公室:办公楼303;科研处邮箱:njtykyc@163.com;电话:025-89668035。

 

附件1:国家语委“十三五”科研规划2021年度项目指南

附件2:国家语委科研项目申请人承诺书

附件3:国家语委科研项目申报信息汇总表

 所有附件材料下载.rar

      科研处

                         20217月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