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9年度科研统计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我校2019年度科研统计工作已经开始,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时间
2019年1月1日~2019年12月31日间获批立项的科研项目、取得的科研成果及其获奖等。
二、统计内容
1.包括:(1)各级各类纵向科研项目、横向委托科研项目(不统计教育改革课题和学会课题);(2)在国际、国内、港澳台学术刊物上已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译文、艺术作品(含文学作品、美术作品、音乐作品等),以及收入国际性或全国性学术会议论文集并正式出版的论文;(3)公开出版发行的专著、编著、译著、古籍整理、工具书(不统计教材);(4)被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采纳、获得各级领导批示的研究报告;(5)专利、计算机软件著作权;(6)科研成果获奖(不统计学会获奖);(7)主办与参加的学术会议。
2.只统计列入国家新闻出版署网站或被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CNKI)收录的期刊上公开发表的论文。无正式刊号的(ISSN、CN)刊物、内部刊物、增刊上发表的论文不统计,尚未正式发表(出版)的成果不统计,被取缔的非法刊物上发表的文章不统计。
3.在报纸上发表的文章,只统计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中国教育报”理论版发表的成果,其他不统计。
三、统计要求
1.科研统计结果将作为计算各单位和个人本年度科研奖励、项目配套和项目间接费提取的唯一依据,并用于将来个人的竞争性项目申报、职称评定等,没有录入系统的项目和成果将不予以认定。为此,必须确保科研成果统计数据的准确性、规范性和全面性,请务必按照系统内的规定要求进行录入。
2.统计公开发表的,标注“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的成果,虽在2019年度发表或出版的科研成果,但未能在成果统计截止日前提供原件的,待后补统计(未正式见刊,用稿通知不统计)。
3.作者必须在科研管理系统中提交论文、获奖、专著类成果原件的扫描件,并上交专著、编著类的原件1本到科研处审核备案。已在SCI、SSCI、A&HCI、SCIE、EI、CNKI、万方、维普或人大复印资料等数据库收录的论文,请将文章链接粘贴在备注中并上传相关收录证明(pdf格式)。各类成果、项目需录入的基本信息、附件材料见附件1。
4.已发表的论文,如被其他刊物转载、复印,只需录入原刊。对于补白等性质的文章需在论文题目后标明(补白、论点摘编、论点编目)等,并在字数栏写明字数。对于第一作者和通讯作者都是我校教师的文章,只按第一作者登记一次,对于第一作者非我校作者而通讯作者是我校教师的文章,通讯作者需登记。学术会议论文集收录又在学术刊物上公开发表的同一篇论文,只作一次统计。
5.专著、编著只统计主要完成人、主编、联合主编,参编者不统计。
6.各级各类项目需录入基本信息。
7.主办科研相关的会议由学院统一录入。个人参加高级别的学术会议由参加人录入(必须有主旨发言,会议议程上有标注方可录入)。
四、统计流程与时间安排
1.科研成果统计使用“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科研管理系统”,科研管理系统登入路径:学校首页-科研系统,个人使用本人工号登录,系统操作细节请见附件2。。
2.采取各二级单位初核,科研处终审核的流程。科研人员在使用系统的过程中如遇技术问题,请咨询本单位科研秘书或科研处相关人员。
3、各二级学院(研究院/中心)在12月25日之前,完成本部门教职工科研管理信息系统的成果录入审核工作。其他有关单位在12月25之前完成科研管理信息系统的成果录入工作。
五、材料提交
1.纸质材料:专著、编著类的原件1本,外文期刊论文需科技查新站出具的文献检索报告1份,国家专利、软件著作权证书原件1份。
2.上述材料交由各院(中心)科研秘书进行汇总,统一报送至科研处;行政部门老师自行提交材料至科研处。
3. 材料提交截止时间:2019年12月25日。
4.联系人:杨老师;办公室:办公楼303室;电话:025-89668035。
附件1:科研管理系统需上传的附件材料清单与要求(非常重要).doc
科研处
2019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