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社科司关于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2017年度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科研处发布时间:2017-06-27浏览次数:811


各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简称《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2017年度中期检查(简称中检)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检范围

1.2015年立项的一般项目(包括规划基金项目、青年基金项目、自筹经费项目)。

2.2014年立项的一般项目(包括规划基金项目、青年基金项目、自筹经费项目),因为特殊原因没有参加2016年中检或中检未通过者。

因故不能参加中检的,在线提出申请参加下一年度中检;本次中检审核未通过的,须参加下一年度中检。

二、中检主要内容

按照《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中检主要内容如下:

1.项目是否按照《项目申请书》中批准的研究计划、研究内容开展工作;研究进度是否符合要求;项目经费是否真正用于课题研究,开支是否合理。

2.项目责任人是否至少有1篇作为第一署名人正式发表的论文,或正式出版的专著1部,或提交并被采纳的研究咨询报告1篇(附实际应用单位的采纳证明)。

3.所有成果是否标明“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字样,未标注者不予承认。

三、中检材料填报办法

1.本次中检工作,由科研处按照上级通知要求布置中检、审核汇总中检材料,并统一报送至省教育厅复审盖章。请相关项目负责人务必按照中检事项要求,按照规定时间提交材料。

2.本次中检工作,采用网上系统和纸质材料同时报送的方式。中国高校人文社科信息网(http://www.sinoss.net/,简称社科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项目中后期管理系统”(以下简称“中后期管理系统”)为本次中检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以该系统为准。

3.“中后期管理系统”已开通,请项目责任人登录社科网下载并按要求填写《中检报告书》,并在中后期管理系统填报中检信息及重大事项变更信息(需进行重大事项变更的项目填报)。

4.报送材料包括:

1)《中检报告书》原件1份(A4纸打印,左侧装订)。

2)阶段性成果原件1份(论文及研究咨询报告类成果可为复印件,附在《中检报告书》后装订)。

5.请相关项目负责人于201774日前完成在线填报信息并提交纸质材料。

材料报送部门:科研处(办公楼301室);联系人:李永康;联系电话:89668035;电子邮箱:njtykyc@163.com

附件: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doc

科研处

2017/6/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