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7年度江苏省统计重点研究课题的通知

发布者:科研处发布时间:2017-05-27浏览次数:681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对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和统计领域重大问题的研究,向党政领导和社会公众提供咨询服务,促进统计改革与发展,经研究决定,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2017年度江苏省统计重点课题研究工作。现就课题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范围

  紧紧围绕工作中心,结合江苏实际,认真研究当前统计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包括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研究、统计改革研究、统计应用研究、统计重大基础理论创新研究等,具体参见《2017年度江苏省统计重点研究课题指南》。

  二、项目类别

2017年度江苏省统计重点研究课题项目类别分为立项资助项目、立项无资助项目两种。各类别立项数量根据申报的具体情况确定。原则上立项资助项目不超过20个,其他通过评审且经申报者同意的列为立项无资助项目。课题报告应在20171130日前提交。

  三、申报对象

  本年度统计重点研究课题面向本省统计系统、有关部门、大专院校、研究机构等,凡符合申报条件的,均可申报。

  四、申报时间

    2017531日至620日。请申请者在615日前将课题申报书、研究大纲意识2份报送科研处。

  五、申报条件和程序

    1.课题负责人应当具有课题研究经验,在统计、经济等领域有一定的研究能力和水平。每位负责人只能申报一项课题。其中资助项目课题负责人应当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者担任处级及以上领导职务,具有承担厅局级以上研究课题的经验,研究成果曾经在全国或全省范围内评比中获奖。课题组人数不超过7人。

    2.申请人填写申请材料应当简明扼要,重点突出。《江苏省统计重点研究课题申报书》须由课题申请人所在单位签署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课题研究大纲》不得出现课题申请人及成员的姓名和单位。《江苏省统计重点研究课题申报书》和《课题研究大纲》须报送纸质材料一式2并通过E-mail报送电子文档。

    3.省统计局将在申报有效期截止之日起,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评审,并根据专家评审结果确定项目类别及研究承担单位。

  六、经费管理

  统计重点研究课题资助经费实行分期拨付。首期为启动经费,一般为资助经费总额的50%,剩余部分在课题结项评审通过后拨付。课题负责人为省统计局工作人员的,其经费使用按《江苏省统计局科研课题管理办法(试行)》执行。课题负责人为大专院校、研究机构或者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的,根据其提供的有效票据,将课题经费划拨到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的银行账户,由所在单位负责按相关规定管理。

 

   2017江苏省统计局课题附件.rar

                                     科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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