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度江苏省高校自然科学研究重大项目和面上项目的通知

发布者:科研处发布时间:2017-04-17浏览次数:802

各学院、有关单位:

2017年度江苏省高校自然科学研究重大项目和面上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大项目

(一)申报范围

依托江苏省教育厅重点建设实验室申报,每个实验室推荐3,尽量兼顾实验室各研究方向。

(二)申报条件和要求

1. 项目应紧密围绕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及其研究方向,准确把握科技发展趋势,切实结合自身优势和研究基础。项目须围绕新能源、新材料、生物技术及新医药、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和软件、物联网和云计算、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汽车、智能电网、海洋工程装备、现代农业、沿海开发、文化产业和民生科技等重点领域申报。

2. 项目应符合2017年修订的《江苏省高等学校自然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七条规定。项目主要研究内容应与重点实验室研究方向一致。项目负责人应为重点实验室固定人员,具有正高级或取得博士学位的副高级职称,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

3. 项目应具有较好的研究基础,明确的研究方向,并具有创新性或应用前景,提交成果应具有可考核性。项目预期成果应能申请具有重要应用价值的发明专利、建立有关应用模型、在SCI源具有高影响因子的核心期刊上发表高水平论文,能够获得国家、省重大基础研究项目资助。

4. 项目研究期限一般为3年。

5. 项目所需经费采取省立校助方式,由项目学校在生均财政拨款经费中统筹安排,并确保项目如期完成。项目分为A类和B类两类,其中A类项目学校投入不低于30万元、B类项目学校投入不低于15万元。承担项目的学校申报时须作出经费投入承诺。

二、面上项目

1. 项目研究期限一般为2年。

2. 面上项目分为资助经费项目和自筹经费项目两类,其中资助经费项目每项省财政资助经费3—5万元;自筹经费项目由项目承担单位在年度生均拨款经费统筹安排,确保项目如期完成,原则上学校安排经费不低于1.5万元。自筹经费项目不另行申报,在申报的项目中评审立项。对同意转自筹的项目,承担项目的学校申报时须作出经费投入承诺。

3. 项目应符合2017年修订的《江苏省高等学校自然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第六条、第八条规定。

4. 面上项目重点面向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211日以后出生)的科技人员,不接受具有正高级职称的科技人员申报

5. 项目应具有较好的研究基础和明确的研究方向,并具有创新性或较好应用前景,提交成果应具有可考核性。

6. 已获得国家、省自然科学基金等支持的项目,不再重复立项资助。项目负责人如已承担江苏省高等学校自然科学研究项目或其他省级以上科研项目且未结题的、累计获得项目支持两次以上的均不得再申报新的面上项目。

7. 鼓励跨学科联合申报。

8. 实行限额申报方式,我校限额10

三、申报材料

项目负责人填报《江苏省高等学校自然科学研究重大项目申报书(2017年度)》或《江苏省高等学校自然科学研究面上项目申报书(2017年度)》,并将申报书和附件电子版(均为PDF格式)发送至邮箱njtykyc@163.com,纸质申报书(一份含附件,A4双面打印)提交至科研处。

截止日期:201754日。

联系人:李永康   联系电话:89668035

    附件1:苏教科函﹝2017﹞4号 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度江苏省高等学校自然科学研究重大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zip

     附件2:苏教科函﹝2017﹞3号 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度江苏省高等学校自然科学研究面上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zip

                                                          科研处

                                                        2017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