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2015年度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李永康发布时间:2015-06-24浏览次数:792



各学院(部),各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和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 2015 年度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司函〔2015〕144 号)的要求,现就做好我校教育部项目中检工作通知如下:

一、中期检查范围

1、2013年立项的一般项目(包括规划基金项目、青年基金项目、自筹经费项目)及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含部省共建基地项目)。

2、2012年立项的一般项目和基地重大项目,因为特殊原因没有参加2014年中期检查或中期检查未通过、近期不能结项者,可以参加本次中期检查。

上述各类项目应按照《项目申请书》批准的项目责任人、项目研究内容、研究计划与周期开展研究工作,原则上不得更改。如有充分理由需要更改者,在填报《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简称《中检报告书》)的同时,须网上在线填报并导出打印《变更申请表》,经学校审核同意并签署意见后报教育部社科司审定。

本次需要中期检查的项目情况,请登录“中国高校人文社科信息网”(http://www.sinoss.net/,简称社科网)查阅。

二、中期检查主要内容

按照《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中期检查主要内容如下:

1、项目是否按照《项目申请书》中批准的研究计划、研究内容开展工作;研究进度是否符合要求;项目经费是否真正用于课题研究,开支是否合理。

2、项目责任人是否至少有作为第一署名人正式发表的论文1篇,或正式出版的专著1部,或提交并被采纳的研究咨询报告1篇(附实际应用单位的采纳证明)。

3、所有成果是否标明“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字样,未标注者不予承认。

三、中期检查材料填报办法

1、本次中检工作,采用网上系统和纸质材料同时报送的方式。社科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项目中后期管理系统”(以下简称“中后期管理系统”)为本次中检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以该系统为准。

2、教育部“中后期管理系统”现已开放,请项目责任人登录社科网,下载并按要求填写《中检报告书》,然后登陆中后期管理系统填报中检信息及重大事项变更信息(需进行重大事项变更的项目填报)。

3、报送材料应包括:

(1)《中检报告书》原件1份(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

(2)阶段性成果原件1份(论文及研究咨询报告类成果可为复印件,A4纸双面复印附在《中检报告书》后装订)。

(3)在线导出打印并签字盖章的《变更申请表》原件1份(申请变更项目重要事项者报送,需要单独装订)。

4、在线受理中检材料起止日期:2015年6月23日至7月3日(周五)请项目负责人于2015年7月6日(周一)之前将纸质材料报送至科研处301,电子版材料发至科研处邮箱:njtykyc@163.com,邮件主题注明“教育部项目中检+项目负责人姓名”字样。联系人:李永康,联系电话:89668035。

四、其他有关要求

1、2013年立项的项目,因故不能参加中期检查的,在线提出申请参加下一年度中期检查。本次中期检查审核未通过的,暂停拨付二期经费;但须参加下一年度中期检查,如仍未通过中期检查,二期经费将不再拨付。无故不按期参加中期检查,视同自动终止研究,予以撤项。

2、凡被撤销的项目,由依托学校追回已拨经费;项目负责人3年内不得申报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各类项目。

3、中检结果将在社科网公布。通过中检的项目,二期研究经费将于今年年底下拨。

教育部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doc

2015中检项目一览表.xls

 

                                                                                        科研处  

                                                                                     2015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