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处各科室工作职责分工
处长:张居晓
全面负责科研处、研究生处、学科建设办公室工作,分管综合办的日常工作和平台建设工作。
副处长:张伟锋
分管综合办的研究生工作和学科建设工作。
副处长:杨盛伟
分管项目科工作。
科室 | 工作内容 | 负责人 | 分管 |
综合办 | 日常工作 | 倪盈盈 | 张居晓 |
研究生工作 | 杨金焕、冯超 | 张伟锋 | |
学科建设 | 杨金焕、冯超 | 张伟锋 | |
平台建设 | 倪盈盈、吴轲威 | 张居晓 | |
项目科 | 科技工作 | 刘芝余、张敏讷 | 杨盛伟 |
| 人文社科工作 | 虞越、麻晨俊 | 杨盛伟 |
一、综合办(科长)
(一)日常工作
1.负责组织制订、修订学校科研与学科建设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制定学校科研、研究生与学科建设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3.负责学校科研管理制度与规范性文件的制定、修订与执行监督。
4.负责全校科技产出数据的汇总、统计与上报(含教育部科技统计等)。
5.负责年度科研绩效指标核定与经费预算编制工作。
6.负责科学研究院印章的使用、保管与管理。
7.负责部门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含科研管理信息系统、部门网站等)。
8.负责部门综合性报告、会议纪要、信息公告、宣传材料等文案的起草与发布。
9.负责部门公文的收发、登记、传阅、催办与归档。
10.负责部门固定资产与办公耗材的购置、保管、配发及日常管理。
11.负责部门内部综合事务的协调与督办。
12.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并协同相关岗位履行职责。
(二)研究生工作
1.负责学校硕士学位授权单位及新增学位点的申报与建设组织工作。
2.负责联合培养研究生的全过程教育管理及培养计划落实。
3.负责与联合培养单位(高校、科研院所)的沟通协调与合作关系维护。
4.负责兼职研究生导师的遴选、聘任、培训与日常管理。
5.负责联合培养研究生的招生宣传、录取迎新、培养过程、日常管理及毕业就业指导与服务。
6.负责制定与审核联合培养研究生培养方案与计划,建立健全相关管理制度。
7.负责联合培养研究生的奖助政策落实与培养经费的核发管理。
8.负责联合培养研究生的思想政治教育与德育工作。
9.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学科建设工作
1.协助制定学校学科建设总体规划与相关管理制度。
2.负责各级重点学科的申报、遴选、建设、检查评估与验收管理。
3.协调督促各学院(部)制定和实施本单位学科建设发展规划。
4.协调学科间交叉合作,编制学科发展评估报告,发布学科建设动态信息。
5.负责学科建设相关档案材料的收集、整理、归档与移交。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协同做好相关岗位工作。
(四)平台管理工作
1.负责制定学校协同创新中心、科研平台的管理政策与实施细则。
2.负责省级及以上各类科研平台(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等)的培育、申报、建设、评估与验收管理。
3.负责校级与地方共建科研平台的管理、考核与绩效评估。
4.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协同做好相关岗位工作。
二、项目科
(一)科技相关工作
1.负责统筹管理各类纵向科技项目(包括国家科技部、其他国家部委、省、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等)的全流程工作,涵盖前期培育、组织申报、过程管理与结题验收。
2.负责统筹管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省自然科学基金及高校自然科学研究项目等基金类项目的全流程工作。
3.负责制定或修订相关科技项目管理办法,并配合人事等部门开展职称评审、岗位考核中科研业绩的审核认定。
4.负责科技相关数据的统计、更新与分析;负责知识产权相关统计与档案管理。
5.负责科技档案管理、年鉴编纂及科研诚信年度报告工作。
6.负责横向科研项目的合同审核、签订、备案及全过程管理;协助开展科研项目经费的规范使用监督。
7.负责各类科研项目经费的预借发票(收据)审核、管理费计提、绩效发放等相关财务手续办理。
8.负责制定和完善学校科研经费管理办法与实施细则,保障经费合规、高效使用。
9.负责推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构建转化服务体系,促进成果产业化。
10.负责制定学校知识产权与成果评价的管理政策与实施细则。
11.负责组织各级专利奖、发明人奖等的申报、审核与推荐工作。
12.负责研究科技奖励体系,开展奖励布局、培育与年度分析。
13.负责组织国家、省部级及社会力量设立的各类科技项目奖、人物奖的申报与推荐。
14.负责组织各级科技人才与创新团队的申报、推荐与日常服务。
15.负责科技成果的评价、鉴定、登记管理,以及国际、国家、行业标准制定的组织管理;负责科技论文的统计分析及成果档案归档。
16.负责提供专利申请、软件著作权登记、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知识产权的日常咨询、申请与管理服务。
17.协助教师办理转化知识产权的备案、变更登记等手续。
18.负责组织开展知识产权宣传、培训与普法活动。
19.负责知识产权价值预评估、分级管理,以及专利权转让、许可的审核与纠纷协调处理。
2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协同做好相关岗位工作。
(二)人文社会科学科
1.负责制定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及相关管理制度。
2.负责人文社科学术活动的组织协调,承担校社科联秘书处日常工作;负责社科科研信息的发布与宣传。
3.负责人文社科相关政策制定,并配合人事等部门开展职称评审、岗位考核中社科科研业绩的审核认定。
4.负责学校人文社科智库的建设、管理与成果报送,组织专家参与社会服务与决策咨询。
5.负责人文社科类科研基地(平台)的培育、申报、建设与管理。
6.负责人文社科类各级科研项目的组织申报、过程管理与结题验收。
7.负责人文社科类科研成果的认定、统计、报奖与归档管理。
8.负责校内师生加入国内外学术团体的推荐、登记与服务管理;支持挂靠学会、协会开展活动。
9.负责学校人文社科类学术讲座、会议的审核备案与统筹管理。
10.负责组织跨学科、跨领域的人文社科学术交流活动。
11.负责组织师生开展社会实践、调研及创新创业相关活动。
12.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协同做好相关岗位工作。
联系方式
1.办公楼309室 电话:025-89668035;
2.办公楼307室 电话:025-89668033;
3.科研处邮箱:njtykyc@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