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5年科研业绩统计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张居晓发布时间:2025-12-14浏览次数:213

关于做好2025年科研业绩统计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现就开展我校2025年科研业绩统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范围

20251月~202512月范围内(部分2024年未统计的成果,本次也可统计)以“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为第一署名单位完成的学术论文、学术著作、研究报告,获得的科研项目、科研成果奖、文艺类成果等。

二、统计原则

《教师岗分类管理办法》(见附件1)所列范围的科研成果、项目、获奖等的科研业绩均需统计

此次科研业绩统计结果将作为各单位考核与教师岗位绩效考核指标、项目间接费提取、职称评定以及评优评先的依据,没有录入系统的项目和成果将不予以认定。为此,必须确保科研业绩统计数据的准确性、规范性和完整性,请务必按照系统内的规定要求进行录入。

三、统计对象

2025年科研业绩统计面向全体教职工(参照往年的科研统计对待),并非仅限于专任教师。专任教师(含双肩挑)提交系统时选择归属二级学院,非专任教师(其他非双肩挑行政老师)系统提交时选择归属科研处。

四、统计要求

具体统计内容、指标说明以及附件要求,参见《教师岗分类管理办法》(南特〔2023〕28号)附件以及《科研工作量指标说明》(见附件3)。

五、统计流程

1.科研业绩统计使用智慧业务财务内控一体化平台财务系统统计系统登录方式(见附件2

2.个人填报系统,所在学院初审,科研处最终确认核算分值。专任教师(含双肩挑)提交系统后学院和科研处2级审核,非专任教师(其他非双肩挑行政老师)系统提交后科研处1级审核

3.各单位在12月25日之前,完成本单位教职工科研业绩统计的系统审核工作。其他行政部门老师在12月25之前完成统计系统录入提交工作。

六、其他说明

1.指标1(项目立项)、指标2(科研经费),一般情况下,无需老师个人系统处理,系统自动计分。如有拆分需单独联系科研处。

2.部分指标如果选择“方案分配”的方式,仅由负责人录入系统即可,负责人填写《科研业绩计分分配方案》(见附件6),打印后各成员签字扫描件上传系统,同时在系统内完成各成员分值拆分录入。其他成员无需个人操作系统进行分值录入。

3.指标4(论文发表)。(1)中文期刊。暂时无需老师录入系统。知网、万方、维普收录的论文,无需老师个人录入系统,将由科研处导入系统(12月18日完成导入),然后老师个人系统查看处理。(2)外文期刊。需要老师个人录入系统,同时附件中需附查新站检索报告。12月18日前,各学院统一将需检索的论文信息(附件7)提交至科研处邮箱,科研处将检索信息反馈至各学院后,由老师个人作为附件上传。过期不候,将由个人自行解决检索事项。

、材料提交

1.纸质材料:专著、编著类的原件2本,外文期刊论文需科技查新站出具的文献检索报告如为学校代为检索,无需提供原件1份。

2.系统提交截止时间:202512月25日。

3.联系人:老师,办公楼309室;电话:025-89668035;电子信箱:njtykyc@163.com。

 

附件1:教师岗分类管理办法(试行)附件

附件2:系统平台登录方式

附件3:科研工作量指标说明

附件4:常见期刊分类目录

附件5:校定著作)出版社目录

附件6:科研业绩计分分配方案

附件7:外文文献检索报告信息表

  所有附件材料下载.zip

科研处  

202512月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