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厅函〔2025〕12号,见附件1,以下简称《通知》)要求,近期省教育厅组织开展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加强组织领导,严把政治方向关和学术质量关,推荐参评成果至学校。
二、本届评奖单设“教育科学研究”专区,“教育科学研究”专区申报有关事项另行通知。根据《通知》要求,教育学一级学科成果纳入“教育科学研究”专区申报,申报限额、申报程序等事项另行通知。同一个成果不能两边兼报。
三、我校整体限额1项。各单位开展申报,择优推荐参评。每个二级单位(学院、行政单位)限额1项。
四、各单位于2025年10月31日前报送纸质材料1份(不含“教育科学研究”专区),包括《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汇总表》(见附件2,以下简称《申报汇总表》)、《申报评审表》、申报成果、证明材料。材料打印装订等要求详见《通知》附件申报答疑第33条。《申报汇总表》《申报评审表》电子版同步发送至本通知邮箱。逾期申报不予受理。
五、校内材料提交
1.纸质材料:《申报评审表》(A4双面)、申报成果、证明材料(需装订)以《申报汇总表》(A3单面),所有材料各一份(相关材料可暂时不胶装)。
2.电子材料:(1)《申报评审表》命名格式:成果形式+申请人+成果名称;(2)《申报汇总表》(excel版)命名格式:二级单位+汇总表。
二级单位文件夹命名格式:二级单位名称-成果奖申报。电子材料由二级单位发送至通知中邮箱,邮件主题标明:“二级单位名称-成果奖申报”。
3.上述申报材料交由各单位科研秘书进行汇总,统一报送至科研处;行政部门老师自行汇总,提交材料至科研处。
4.校内截止时间:2025年10月31日,逾期不予受理。
5.联系人:杨老师;办公室:办公楼309;科研处邮箱:njtykyc@163.com;电话:025-89668035。
附件:
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
2.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汇总表
科研处
2025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