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5年度国家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研发项目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张居晓发布时间:2025-03-13浏览次数:10

关于做好2025年度国家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研发项目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有关单位:

现就开展2025年度国家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研发项目申报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本项目支持面向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需求的共性关键技术研发,支持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等科技成果转化和应用示范,支持面向新消费、新业态、新模式的技术集成创新。推荐项目应以文化和旅游高质量发展的科技支撑需求为导向,科技含量高,创新性强,预期应用前景广阔、影响力大、示范引领效果好。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应为中国大陆境内登记注册的企事业法人,注册时间为2024年1月1日前,应具备较强的科研组织能力,运行管理较规范。申报单位只能通过1个推荐单位申报,不得多头申报和重复申报。

(二)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1970年1月1日后出生,须有中级以上职称或硕士以上学位,每年用于项目的工作时间不得少于3个月,同一年度只能申报1个项目。项目负责人应为申报单位(不含合作单位)在职人员。

(三)申报项目应明确项目目标、主要内容、组织实施思路及工作进度安排,科学设置考核指标。项目实施周期为1—2年。

(四)申报项目应具有前期工作基础,已完成可行性研究。不支持已完成项目。

(五)申报项目须有自筹配套资金。

(六)鼓励“产学研用”各类主体联合申报,联合申报须有联合申报协议,并加盖单位公章。

(七)本项目鼓励企业发挥科技创新主体作用,在同等条件下,企业牵头申报项目优先。

三、推荐单位

(一)各省(区、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和旅游厅(局)负责受理本行政区域内的项目申报,可择优推荐不超过4个项目。我校具体限额等上级通知。

(二)推荐单位应对推荐项目的真实性、合法性等负责,加强对申报材料审核把关,并对申报单位和项目负责人相关资质进行审查。

(三)鼓励推荐单位配套支持经费。

四、支持举措

文化和旅游部在受理推荐后,组织形式审查和评审,择优遴选后委托实施,根据项目质量和体量等情况给予5万元或10万元支持。

五、其他事项

请申报认真阅读《2025年度国家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研发项目实施方案》,填写《国家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研发项目申报书》(以下简称“申报书”《国家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研发项目推荐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相关材料模板可在文化和旅游部政府门户网站“公告通知”一栏下载。

材料提交

1.纸质材料:《申报书》(A4双面印制)一式2份,《汇总表》(二级单位盖章)一式1份。

2.电子材料:《申报书》(word版)命名格式:申请人+申报课题名称+申请书,《汇总表》(Excel版)命名格式:二级单位名称+文化部科技课题+汇总表。

二级单位文件夹命名格式:二级单位名称-文化部科技课题。电子材料由二级单位发送至通知中邮箱,邮件主题标明:“二级单位名称-文化部科技课题”。

3.上述申报材料交由各单位科研秘书进行汇总,统一报送至科研处;行政部门老师自行汇总,提交材料至科研处。

4.校内截止时间:2025年42日(校内需遴选),逾期不予受理。

5.联系人:杨老师;办公室:办公楼309;科研处邮箱:njtykyc@163.com;电话:025-89668035。

 

附件:

1. 2025年度国家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研发项目实施方案

2. 国家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研发项目申报书

3. 国家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研发项目推荐项目汇总表

 所有附件材料下载.zip

科研处     

2025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