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校级科研机构2024年工作总结及2025年工作计划的通知

发布者:张伟锋发布时间:2024-12-13浏览次数:12

各科研机构:

根据《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科研机构管理办法(修订)南特科〔2024〕3号文件要求,请校级科研机构报送2024年工作总结及2025年工作计划,具体要求如下:

一、报送对象

学校专门设置的有专项经费资助的校级研究机构,包括特殊教育研究院、中国残疾人数据科学研究院、中国盲文手语研究与应用中心、特殊教育数字化中心/残疾人事业数字化中心、新时代残疾人事业发展研究中心、南特-强脑科技研究院。

二、填报要求

请各校级科研机构对照《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科研机构管理办法(修订)第十五条考核指标及本年初提交的2024年度建设目标任务书,填写附件。

学校将依据校级科研机构完成的高质量科研业绩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对照《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科研机构管理办法(修订)》给予科研高质量贡献资助。

三、材料报送

请于2024年12月20日17:00前按照要求报送工作总结及计划(见附件),电子版材料发送至科研处邮箱njtykyc@163.com,纸质版一式1份审核签字盖章后报送至科研处307办公室。

联系人:倪老师,联系电话:89668033。

 

附件1:×××研究院(研究中心)年度任务目标完成情况表(2024年度).xlsx

附件2:×××研究院(研究中心)2024年工作总结及2025年工作计划.docx

 

                      科研处

2024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