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研究专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省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论述,定于近期组织申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研究专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研究阐释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大力推动实践基础上的理论创新,推出有理论说服力、有实践指导意义的研究成果,为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在新征程上谱写改革开放江苏新篇章提供坚实的学理支撑。
二、课题指南
本次研究专项分为重大项目和重点项目两类。
(一)重大项目选题
1.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研究
2.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原则和方法论研究
3.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研究
4.健全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体制机制研究
5.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研究
6.完善高水平对外开放体制机制研究
7.深化文化体制机制改革研究
8.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研究
(二)重点项目选题
1.积极推进首发经济的理论与创新实践研究
2.发展耐心资本的理论与创新实践研究
3.健全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体制机制研究
4.加快构建促进数字经济发展体制机制研究
5.完善扩大消费长效机制研究
6.完善支持服务业发展政策体系研究
7.加快内外贸一体化改革研究
8.面向未来产业的新型孵化机制和路径研究
9.推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系统性改革研究
10.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研究
11.健全预期管理机制研究
12.构建跨行政区合作发展新机制研究
13.进一步理顺中央和地方财政关系研究
14.统筹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体制机制一体改革路径研究
15.增强基础研究能力的战略路径研究
16.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融合发展路径研究
17.构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新型举国体制的实践机制与路径研究
18.建立培育壮大科技领军企业机制研究
19.完善舆论引导机制和舆情应对协同机制研究
20.构建适应全媒体生产传播工作机制和评价体系研究
21.建立健全道德领域突出问题协同治理机制研究
22.改进创新精神文明创建评价体系研究
23.健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机制研究
24.推进公共文化设施所有权和使用权分置改革研究
25.建立优质文化资源直达基层机制研究
26.探索文化和科技融合的有效机制研究
27.构建更有效力的国际传播体系研究
28.完善生成式人工智能发展和管理机制研究
29.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研究
30.健全推进新型城镇化体制机制研究
31.城市更新中的低碳韧性协同发展路径研究
32.加强公共服务绩效管理研究
33.基层综合执法体制机制创新研究
34.健全与人口变化相协调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供给机制研究
35.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研究
36.健全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和危机干预机制研究
37.健全高质量充分就业促进机制研究
38.健全生态环境治理体系研究
39.数据安全风险评估与治理机制研究
40.实现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研究
41.健全为基层减负长效机制研究
42.完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研究
三、资助额度
本次专项为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项目、省社科基金项目。重大项目每项资助金额20万元,重点项目每项资助金额8万元。按照相关规定,重大项目首次拨付核定金额的60%,重点项目首次拨付核定金额的80%,结项后拨付预留经费。
四、申报条件
1.申报以责任单位名义组织,多单位联合申报须确定一个责任单位。责任单位须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较强的科研力量,设有专门负责科研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能够提供开展研究的必要条件并承诺信誉保证。
2.申请人须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社会责任感强,学风优良。重大项目首席专家须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重点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在研省社科基金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已经申报2024年江苏省社科基金年度项目的负责人,可以申报本批专项,但不得同时立项。
五、申报要求
1.重大课题和重点课题均由1位负责人(首席专家)牵头申报,负责人(首席专家)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且不能作为子课题负责人或课题组成员参与申报本次专项的其他课题。
2.申请人须按照所列选题申报,不能大幅修改选题表述,如确有需要可进行适当微调,但不得大幅压缩或改变研究内容,自选课题不予受理。应用类选题,可结合江苏实际开展研究。
3.申请人须按照《申请书》(2024年8月制)规定的内容和要求填写。课题论证要树立目标导向,增强问题意识,突出研究重点。重大项目申请书子课题数量一般不超过5个,课题设计论证字数不超过2万字;重点项目申请书课题设计论证字数不超过7000字。
4.重大项目和重点项目研究周期均为1年,课题组半年左右须提交阶段性研究成果。重大项目最终研究成果须满足以下条件:在《人民日报》(理论版)《光明日报》(理论版、学术版)《经济日报》(理论版)《求是》发表不少于1篇理论文章,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不少于1篇学术理论文章,并提交15万字以上理论专著书稿。重点项目最终研究成果须满足以下条件:在《人民日报》(理论版)《光明日报》(理论版、学术版)《经济日报》(理论版)《求是》发表不少于1篇理论文章或研究报告得到省部级以上领导批示并被采纳1篇次,并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不少于1篇学术理论文章。成果均需标注“江苏省社科基金”“江苏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字样。
六、材料提交
1.纸质材料:《申请书》(A3纸、双面)一式5份,《论证活页》(A3纸、双面)一式3份(重大项目不需提交论证活页),《汇总表》(所在二级单位盖章)一式1份。
2.电子材料:(1)《申请书》(Word版)命名格式:选题序号+重大项目/重点项目+申请人+申报课题名称+申请书;(2)《论证活页》(Word版)命名格式:选题序号+重大项目/重点项目+申请人+申报课题名称+活页;(3)《汇总表》(Excel版);
各二级单位科研秘书汇总形成《汇总表》(Excel版),命名格式:二级单位+汇总表。
二级单位文件夹命名格式:二级单位名称-省社科专项。电子材料由二级单位发送至通知中邮箱,邮件主题标明:“二级单位名称-省社科专项”。
3.上述申报材料交由各单位科研秘书进行汇总,统一报送至科研处;行政部门老师自行汇总,提交材料至科研处。
4.校内截止时间:2024年9月18日,逾期不予受理。
5.联系人:杨老师;办公室:办公楼309;科研处邮箱:njtykyc@163.com;电话:025-89668035。
附件:
1.《重大项目申请书》
2.《重点项目申请书》
3.《论证活页》
4.申报材料汇总表
科研处
2024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