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统计)关于做好2023年科研业绩统计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张居晓发布时间:2023-12-12浏览次数:11

关于做好2023年科研业绩统计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现就开展我校2023年科研业绩统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范围

20231月1日~202312月15日范围内(部分2022年未统计的成果,本次也可统计)以“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为第一署名单位完成的学术论文、学术著作、研究报告,获得的科研项目、科研成果奖、文艺类成果等。

二、统计原则

《教师岗分类管理办法》(见附件1)所列范围的科研成果、项目、获奖等的科研业绩均需统计

此次科研业绩统计结果将作为各单位考核与教师岗位绩效考核指标、项目间接费提取、职称评定以及评优评先的依据,没有录入系统的项目和成果将不予以认定。为此,必须确保科研业绩统计数据的准确性、规范性和完整性,请务必按照系统内的规定要求进行录入。

三、统计对象

2023年科研业绩统计面向全体教职工(参照往年的科研统计对待),并非仅限于专任教师。专任教师(含双肩挑)提交系统时选择归属二级学院,非专任教师(其他非双肩挑行政老师)系统提交时选择归属科研处。

四、统计要求

具体统计内容、指标说明以及附件要求,参见《教师岗分类管理办法》(南特〔2023〕28号)附件以及《科研工作量指标说明》(见附件2)。

五、统计流程

1.科研业绩统计使用简道云统计云平台”,统计系统登录方式(见附件3):推荐使用电脑端浏览登录电脑端企业微信登录方式(推荐2种,具体见附件将链接复制到浏览器中www.jiandaoyun.com

2.个人填报系统并逐项打分,所在学院初审,科研处最终确认核算分值。专任教师(含双肩挑)提交系统后学院和科研处2级审核,非专任教师(其他非双肩挑行政老师)系统提交后科研处1级审核

3.各单位在12月22日之前,完成本单位教职工科研业绩统计的系统审核工作。其他行政部门老师在12月22之前完成统计系统录入提交工作。

六、材料提交

1.纸质材料:专著、编著类的原件2本,外文期刊论文需科技查新站出具的文献检索报告如为学校代为检索,无需提供原件,国家专利、软件著作权证书原件1份。

2系统提交截止时间:202312月22日。

4.联系人:老师;办公室:办公楼309室;电话:025-89668035;电子信箱:njtykyc@163.com。

 

附件1:教师岗分类管理办法(试行)附件

附件2:科研工作量指标说明

附件3:系统平台登录方式

附件4:常见期刊分类目录

附件5:百佳图书出版社目录

附件6:科研业绩计分分配方案

    所有附件材料下载.zip

科研处

202312月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