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江苏省社科应用研究精品工程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专项课题实施管理办法》,现将我校有关结项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项范围
办理结项项目范围为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立项的符合延期条件或到期应结项的江苏省社科应用研究精品工程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专项类课题。根据《江苏省社科应用研究精品工程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专项课题实施管理办法》,未结项的2020年度非重点资助立项课题及以前所有立项课题结项申请不予受理,作项目终止处理。
二、结项要求
1.成果形式:撰写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实践创新、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相关教材或论著;公开发表论文1篇以上;撰写研究报告1篇(一般不少于1万字);课程教学与实践改革过程中以其他形式呈现的成果1项,如课件、在线资源建设等。以上选择其中之一即可。
2.研究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的,可自行查重并提交查重报告。根据《江苏省哲学社会科学科研诚信建设实施办法》,科研中心将对结项成果进行抽查,若出现学术不端行为的,将不予结项并记入省社科联科研项目失信名单。
3.江苏省社科应用研究课题成果如向有关领导、决策部门呈送或出版、发表时,须在醒目位置标明“江苏省社科应用研究精品工程外语类课题成果”字样。研究成果被有关部门采纳或公开发表后,向省社科联报送复印件1份。
4. 结项由省社科联组织专家鉴定验收,验收合格后,由省社科联发给项目负责人《结项证书》。
三、我校材料提交截止时间和要求:
(1)纸质材料:①《鉴定结项审批书》:一式2份;②研究成果材料:一式2份。
(2)电子材料:《鉴定结项审批书》、研究成果材料。
邮件主题标明:“项目类别+姓名+课题名称”
2、上述申报材料交由各院(中心)科研秘书进行汇总,填制汇总表,统一报送至科研处,电子稿发送至科研处。
3、校内申报截止日期为2023年09月25日,逾期不再受理。
4、 联系人:倪老师;办公室:办公楼309;科研处邮箱:njtykyc@163.com;电话:025-89668035。
附件:
附件:江苏省社科应用研究精品工程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专项课题鉴定结项审批书.doc
科研处
2023年0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