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题申报,校内截止时间09.26)关于做好2023年度江苏省社科应用研究精品工程科技伦理(科研诚信)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张居晓发布时间:2023-09-06浏览次数:610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科研诚信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强全省科技伦理治理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强化科技伦理治理、科研诚信建设重要战略和前瞻问题政策储备,省社科联与省科技情报研究所联合启动2023年度江苏省社科应用研究精品工程科技伦理(科研诚信)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一中、二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苏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落实省委十四届四次全会精神,聚焦我省科技伦理治理和科研诚信建设工作中的理论和实践问题,以课题为抓手,整合全省科技伦理、科研诚信领域研究力量和资源,努力推出具有现实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高质量研究成果,为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提供智力支撑。

二、课题申报

1.申报条件。主要面向省内从事科技伦理治理和科研诚信建设工作的实务工作者和相关研究的专家学者。以课题组暨项目负责人的形式申报课题,项目负责人原则上为1人。鼓励跨学科、跨专业、跨部门的综合交叉研究。

2.申报选题。申报者可依据课题指南申报课题,也可进一步细化参考选题或自行确定选题。课题名称应科学、严谨、规范。

3.申报时间。202395-926日。

4.申报方式。申报人须在“精品工程申报系统”中注册填写有关信息(精品工程申报系统登陆地址为:http://www.jsskl-xxgl.cn/project/login),下载“江苏省社科应用研究精品工程科技伦理(科研诚信)专项课题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填写并上传至申报系统,纸质《申请书》由学校寄送至省社科联科研中心。

5.申报要求。申报人应严格遵守学术道德和科研诚信,如实填写项目申报材料,不得将相同或相近研究内容重复申报,有省社科联在研项目或近三年项目被终止、撤销的,不得申报。

三、立项管理

1.课题立项。申报课题经资格审核、专家评审、省社科联党组审定同意立项,并在江苏社科网公示。

2.立项数量和资助经费。2023年度拟设重点项目不超过6项,每项资助30000元;一般项目不超过24项,每项资助5000元;立项不资助项目若干。

3.项目管理。课题管理和经费管理执行《江苏省社科应用研究精品工程科技伦理(科研诚信)专项课题管理实施办法》,立项课题组在项目执行期间应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认真开展研究,按期完成任务。各申报单位要加强科研诚信管理,并根据实际情况对立项课题配套一定经费支持。省社科联科研中心、省科技情报研究所经费监管服务中心将根据需要举办立项课题负责人集中开题、中期检查、成果交流等,积极服务课题研究成果转化。

四、课题结项

1.成果形式。最终研究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不少于2万字),要求研究成果符合学术规范,严格遵守学术道德和科研诚信,成果论证内容及相关数据准确、清晰、充分、具有说服力,对策建议贴近江苏发展实际,具有较高的理论和决策参考价值。重点项目要求成果核心观点被相关部门采纳应用或在相关部门重要决策内刊、党报党刊、核心期刊等发表。课题成果如获得省委、省政府及省科技厅等相关部门领导同志肯定性批示,可申请免予成果鉴定。

2.完成时间。2024930日。结项材料包括《鉴定结项审批书》、研究成果、查重报告、其他辅助材料等各一式一份。

3.成果评审。课题结项采用集中评审方式,经专家评审、网上公示及省社科联党组批准后,给予结项。

五、材料报送

1.1)纸质材料:《申请书》(一式4份,A4双面),各学院和二级单位汇总的《申报一览表》(一式1份)和《承诺书》(一式1份);(2)电子材料:《申报书》《申报一览表》(《申报书》按照二级单位+姓名+课题名称命名)。

2.所有申报人均需将上述申报材料交由各院(中心)科研秘书进行汇总,填制汇总表(签字、盖章),统一报送至科研处,电子稿统一发送至科研处邮箱,不接受个人单独申报,未在规定时间内报送或不按要求申报的,不予受理。

3.截止时间:2023926日。

4.联系人:倪老师;办公室:办公楼309;科研处邮箱:njtykyc@163.com;电话:025-89668035

 

 

附件:

附件12023年度江苏省社科应用研究精品工程科技伦理(科研诚信)专项课题指南

附件22023年度江苏省社科应用研究精品工程科技伦理(科研诚信)专项课题申报书

附件3:江苏省社科应用研究精品工程科技伦理(科研诚信)专项课题管理办法

附件4:课题申请一览表

附件5:课题申请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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