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4年度国家级、教育部科研项目预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做到提前谋划、及早部署、有序推进,提升高级别项目申报质量,学校决定开展2024年度国家级、教育部科研项目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了解项目类型,争取重点突破
各单位应全面盘点本单位科研力量,结合不同项目的申报条件,制定各类高级别项目的申报计划,并做好申报动员以及组织工作,争取重点突破。相关项目类型:(1)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年度项目、教育学单列项目、艺术学单列项目、后期资助项目、冷门绝学、中华学术外译项目以及其他专题项目;(2)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面上项目、青年项目;(3)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
二、积极动员引导,做到充分发动
各单位积极组织、充分动员,确保申报基数。凡未参与预申报的项目,原则上学校不予推荐申报2024年度的国家社科/自科基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
三、做好论证选题,明确研究目标
国家社科基金、自科基金年底将发布《项目指南》,同时鼓励申报自选课题。申报人可结合各自的研究基础和学术前沿进行选题,待2024年《项目指南》公布后,以2024年度《项目指南》为准。
请各单位采取多种形式,组织申报人员研究本学科往年立项课题(见附件1、2),及时关注国家重大需求和学术前沿,结合自身学术优势,充分挖掘本单位特有资源,帮助本单位每位申报人员明确研究目标和申报选题。
四、工作安排
1.组织动员
(1)各单位科研秘书将申报通知转发到本单位,并通过多种方式将申报通知到本单位每一位教师,确保通知要求“应知尽知”。
(2)各单位负责制定本单位《2024年国家级、教育部科研项目申报工作推进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包括:2024年度国家社科/自科基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等各类项目拟申报类别、数量以及选题论证、预审工作的具体方案(时间表、实际工作内容、责任人、预期成效以及拟邀请专家姓名、职称、单位等)。请各单位于9月15日前将《工作方案》(纸质版加盖公章、电子版)报送科研处。
(3)各单位召开申报动员和指导会,各单位邀请评审专家或本单位已获国家社科、自科基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的老师介绍申报经验。
(4)科研处邀请相关专家在全校范围召开国家社科、自科基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动员及经验交流会,介绍申报经验,培训项目申请书填写技巧及有关注意事项。
2.选题论证
(1)申报人可根据国家政策、学术前沿、社会关切等,结合自身研究基础和研究方向,明确研究目标和申报选题,填写《国家级、教育部科研项目选题论证表》(以下简称“选题论证表”)(见附件3)。
(2)各单位应组织对应学科的专家对选题进行预审和论证,并提出相应的修改意见。请各单位于10月15日前将专家修改意见及调整后的《选题论证表》以及《选题汇总表》(纸质版、电子版,其中《汇总表》加盖公章)报送科研处。
(3)科研处将根据需要组织专家对选题进行二次论证,并及时反馈修改意见到各单位。
3.申报书写作
申报人按照选题论证阶段的专家意见调整方向,撰写预申报的申报书和活页,过程中可邀请校内外专家学者进行指导,同时鼓励各单位组织学院层面的研讨和辅导。
各单位请于12月5日前将本单位项目申报书、活页以及《项目预申报汇总表》(纸质版、电子版,其中《汇总表》加盖公章)报送科研处。此时填报的申报书和活页仅供预审时使用。
4.预审与完善
完成申报书初稿后,各二级单位应根据自身申报情况,结合制定的预审方案,落实评审会议的形式、时间、地点及评审专家等事宜,开展项目预审工作。参加预审的专家须主持过相应的国家社科/自科基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评审专家意见须反馈给申报人,同时将意见汇总表发至科研处邮箱留存。请各单位于12月25日前完成二级单位层面组织的预审和论证。
主管部门正式发布2024年度项目申报公告后,学校将会发布正式申报通知,届时科研处将邀请校内外专家,分组分学科进行校级层面的预审,并给出具体的修改建议,请申报人员根据正式通知要求尽快完善申报书,本轮校级层面的预审时间另行通知。
5.最终材料报送
申报人多次认真修改的项目申请书,按具体申报通知的时间安排,统一报送纸质版和电子版。科研处邀请学科专家最终评审,对照主管部门的指标限额与条件要求,遴选出质量优秀的申报项目进行推荐上报。
五、其他事项
预申报过程中涉及综合统筹、协调而存在实际困难的,各二级单位可联系科研处协调解决。对于邀请校内外专家进行选题论证、预审辅导的,科研处将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保障预申报工作的顺利开展。
申报过程中如有其他问题,请及时与各单位科研管理负责人联系,也可直接与科研处联系。联系人:杨老师、倪老师;办公楼309室;联系电话:025-89668035;电子邮箱:njtykyc@163.com
科研处
2023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