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现将2023年度江苏省高等学校基础科学(自然科学)研究面上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项目面向我省各(市)属、民办、中外合作办学普通高等学校。
二、立项目的
项目主要支持符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科技发展趋势的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培育自然科学基础研究重点项目,同时支持高等学校科技人员申报所从事的学科中有研究价值的自选项目。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为 2 年。
三、项目经费
项目分为资助经费项目和自筹经费项目两类,其中资助经费项目省级财政每项安排 3-5 万元;自筹经费项目由项目负责人所在高等学校统筹生均财政拨款等经费安排,并确保项目任务如期完成。
四、申报条件和要求
(一)项目负责人应为高等学校在岗科技人员;民办高等学校、中外合作办学学校申报的项目,项目负责人应为本校正式在职专任教师。所有申报项目应符合《江苏省高等学校自然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第六条、第八条规定。
(二)为加强高等学校青年学术骨干的培养和扶持,项目重点面向年龄不超过 35 周岁(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科技人员,不接受具有正高级职称的科技人员申报。
(三)项目应具有较好的研究基础和明确的研究方向,并具有创新性或较好应用前景,提交成果应具有可考核性。
(四)已获得国家、省自然科学基金等支持的项目,不再重复立项资助。项目负责人如已承担江苏省高等学校自然科学研究项目或其他省级以上科研项目且未结题的、累计获得项目支持两次以上的均不得再申报新的面上项目。
(五)优先支持依托省级重点学科、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科技创新平台申报项目,鼓励各高学校跨学科、跨院校、跨部门联合申报,联合攻关,解决经济和社会发展领域重大科技问题。
(六)实行限额申报方式,我校申报限额12项。
五、申报程序
(一)网上申报。项目负责人登录江苏省高等学校基础科学研究项目管理信息系统(http://info.jse.edu.cn),自行注册账号,经学校系统管理员审核通过后,在系统中在线填报《江苏省高等学校基础科学(自然科学)研究面上项目申报书(2023年度)》(附件1)。项目实行无纸化申报,仅需提交纸质材料1份交由学校存档,所有数据以系统填报数据为准。
(二)学校推荐。申报人所在学校对项目负责人申报资格、申报书内容进行初审和初评,按照申报限额确定推荐申报项目后,在江苏省高等学校基础科学研究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下载《2023年度江苏省高等学校(自然科学)研究面上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2),加盖单位公章并扫描为PDF格式后,上传至系统。
六、其他事项
省教育厅将对各高等学校申报材料集中进行形式审查,对通过形式审查的项目材料提交专家评审,经通讯评审、会议评审和省教育厅审定后,公布立项项目,未立项项目不再另行通知。
七、材料提交
1.申报材料:纸质材料:《江苏省高等学校基础科学(自然科学)研究面上项目申报书(2023年度)》(A4双面打印,包括附件)一式1份,《2023年度江苏省高等学校基础科学(自然科学)研究面上项目申报汇总表》(请注明是否同意转自筹项目)一式1份。同时提交《江苏省高等学校基础科学(自然科学)研究面上项目申请人承诺书》一式1份。
2.上述申报材料交由各院(中心)科研秘书进行汇总,统一报送至科研处;行政部门老师自行填制汇总表(盖章),提交材料至科研处。
3.截止时间:2023年3月17日,逾期不予受理。
4.联系人:倪老师;办公室:办公楼309;科研处邮箱:njtykyc@163.com;电话:025-89668035。
附件1:江苏省高等学校基础科学(自然科学)研究面上项目申报书(2023年度)
附件2:2023年度江苏省高等学校基础科学(自然科学)研究面上项目申报汇总表
附件3:江苏省高等学校基础科学(自然科学)研究面上项目申请人承诺书
附件4:GB/T13745-2009《学科分类与代码》(填写至二级学科)
科研处
2023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