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江苏省教育厅《省教育厅关于做好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经教师个人申报、学校审核、专家评审,现将我校拟推荐报出的3项成果予以公示,具体名单见附件。
公示期为2023年1月5日至2023年1月10日。在此期间,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通过来信、来访、来电的形式向科研处反映。联系电话:(025)89668035,电子信箱:njtykyc@163.com。
附件:拟推荐申报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名单.xls
科研处
2023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