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学科: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公布“十四五”江苏省重点学科名单的通知》(苏教研函〔2022〕2号)要求,为扎实推进我校省重点学科建设,确保建设成效,现启动“十四五”省重点学科项目任务书(以下简称《任务书》)编制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要求
1.各学科制订《任务书》要注重统筹规划、整体推进,做到建设思路清晰,目标明确,重点突出。要以提升学科发展水平为核心,突出学科建设在支撑人才培养、服务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
2.各学科要以“十四五”省重点学科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为基础,根据本学科实际情况,在优质资源建设、创新团队建设、人才培养、科研创新等方面逐项提出学科建设“目标任务与预期标志性成果”。“目标任务与预期标志性成果”须在《申报表》基础上有针对性地细化、量化。《任务书》中的“目标任务与预期标志性成果”不得低于《申报表》,鼓励提出高标准的目标任务,取得高水平的标志性成果。
3.《任务书》是省重点学科建设实施、中期评估和期满验收的重要依据,请各立项学科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编制工作。各学科在编制《任务书》时,要突出重大任务、标志性成果,并按照省教育厅要求,明确各项任务与成果的完成时间,能分年度表述的要分年度表述,对于跨年度、连续性的建设任务,应明确提出任务实施阶段和完成时限,并确保到2023年底任务完成量应过半。2023年,省教育厅将组织中期检查;2025年底,将组织验收工作。
二、工作要求
1.各学科应根据“十四五”省重点学科建设要求,结合学科实际情况,由学科带头人组织方向带头人、学术骨干、依托单位主要负责人召开研讨会科学编制《任务书》,并对《任务书》进行逐项论证。
2.初步完成《任务书》编制工作后,各学科须自行聘请5位本学科领域的正高级职称专家(其中外单位不少于3人),根据“十四五”省重点学科建设要求,对《任务书》进行逐项论证,提出审核意见,并对照专家意见进行修改完善。
3.请各学科于2022年2月21日前提交《任务书》WORD和PDF电子版(PDF材料须包含扫描的专家论证意见、签字)和纸质版(1式三份)。
4.联系人:蔡老师;办公室:办公楼303;科研处邮箱:njtykyc@163.com;电话:025-89668035。
附件1:省教育厅关于公布“十四五”江苏省重点学科名单的通知.pdf
附件2: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十四五”江苏省重点学科立项名单.xlsx
学科建设办公室
2022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