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十四五”省重点学科项目任务书编制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李永康发布时间:2022-01-22浏览次数:1089

各有关学院、学科: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公布十四五江苏省重点学科名单的通知》(苏教研函〔20222号)要求,为扎实推进我校省重点学科建设,确保建设成效,现启动十四五省重点学科项目任务书(以下简称《任务书》)编制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要求

1.各学科制订《任务书》要注重统筹规划、整体推进,做到建设思路清晰,目标明确,重点突出。要以提升学科发展水平为核心,突出学科建设在支撑人才培养、服务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

2.各学科要以十四五省重点学科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为基础,根据本学科实际情况,在优质资源建设、创新团队建设、人才培养、科研创新等方面逐项提出学科建设目标任务与预期标志性成果目标任务与预期标志性成果须在《申报表》基础上有针对性地细化、量化。《任务书》中的目标任务与预期标志性成果不得低于《申报表》,鼓励提出高标准的目标任务,取得高水平的标志性成果。

3.《任务书》是省重点学科建设实施、中期评估和期满验收的重要依据,请各立项学科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编制工作各学科在编制《任务书》时,要突出重大任务、标志性成果,并按照省教育厅要求,明确各项任务与成果的完成时间,能分年度表述的要分年度表述,对于跨年度、连续性的建设任务,应明确提出任务实施阶段和完成时限,并确保到2023年底任务完成量应过半2023年,省教育厅将组织中期检查;2025年底,将组织验收工作。

二、工作要求

1.各学科应根据十四五省重点学科建设要求,结合学科实际情况,由学科带头人组织方向带头人、学术骨干、依托单位主要负责人召开研讨会科学编制《任务书》,并对《任务书》进行逐项论证。

2.初步完成《任务书》编制工作后,各学科须自行聘请5位本学科领域的正高级职称专家(其中外单位不少于3人),根据十四五省重点学科建设要求,对《任务书》进行逐项论证,提出审核意见,并对照专家意见进行修改完善。

3.请各学科于2022221日前提交《任务书》WORDPDF电子版(PDF材料须包含扫描的专家论证意见、签字)和纸质版(1式三份)。

4.联系人:蔡老师;办公室:办公楼303;科研处邮箱:njtykyc@163.com;电话:025-89668035

附件1:省教育厅关于公布“十四五”江苏省重点学科名单的通知.pdf

附件2: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十四五”江苏省重点学科立项名单.xlsx

附件3:“十四五”江苏省重点学科建设任务书.doc

学科建设办公室

2022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