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预申报)关于做好2022年度国家级科研项目预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李永康发布时间:2021-11-24浏览次数:1726

关于做好2022年度国家级科研项目预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提升我校国家级科研项目申报质量、提高立项通过率,学校决定开展2022年度国家级科研项目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了解项目类型,争取重点突破。各单位应全面盘点本单位科研力量,结合不同项目的申报条件,制定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后期资助项目、专题项目、中华学术外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教育学单列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青年项目等各类项目的申报计划,并做好申报动员以及组织工作,争取重点突破。

二、积极动员引导,做到应报尽报科研处结合最新各单位教师职称、学位、在研项目等信息,筛选出可申报国家社科、自科基金教师名单并反馈各单位,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名单动员组织到位,确保申报基数。凡未参与预申报的项目,原则上学校不予推荐申报2022年度的国家社科/自科基金项目。

三、做好论证选题,明确研究目标。国家社科基金、自科基金年底将发布《课题指南》,同时鼓励申报自选课题。申请人可结合各自的研究基础和学术前沿进行选题,待2022年《课题指南》正式发布后再进行微调。

请各学院科研机构采取多种形式,组织申报人员研究本学科往年立项课题,及时关注国家重大需求和学术前沿,结合自身学术优势,充分挖掘本单位特有资源,帮助本单位每位申报教师明确研究目标和申报选题。

四、工作安排

1.申报动员及组织

1)各单位科研秘书将申报通知转发到本单位,并通过多种方式将申报通知到本单位每一位教师,确保通知要求应知尽知

2)各单位负责制定本单位2022年国家社科/自科基金申报工作推进计划》,内容包括: 2022年度国家社科/自科基金各类项目拟申报类别数量、选题论证预审工作具体方案,包括时间表和拟邀请专家姓名、职称、单位等内容,申报工作推进计划(纸质、电子请于1130前报送科研处。

3)各单位召开申报动员和指导会,各学院、科研机构邀请评审专家或本单位已获国家社科、自科基金项目的老师介绍申报经验。

4)科研处邀请相关专家在全校范围召开国家社科、自科基金申报动员及经验交流会,介绍申报经验,培训项目申请书填写技巧及有关注意事项。

2.选题论证

申报人可根据国家政策、学术前沿、社会关切等,结合自身研究基础和研究方向,明确研究目标和申报选题,填写国家社科/自科基金项目选题论证表,各学院组织对应学科的专家对选题进行预审和论证,并提出相应的修改意见。请各单位2021年12月7日专家修改意见调整后的国家社科/自科基金项目选题论证表汇总后报送科研处科研处将根据需要组织专家选题进行二次论证并及时反馈修改意见到各单位

3.申报书写作

申请人按照选题论证阶段的专家意见调整方向,撰写预申报的申报书和活页,过程中邀请校内外专家学者进行指导,同时鼓励各单位组织学院层面的研讨和辅导

各单位请于20211220前收齐本单位项目申报书,同时将申报国家社科/自科基金项目申报书与汇总表发至科研处邮箱。此时填报的申报书和活页仅供预审时使用。

4.预审与完善修改

完成申报书初稿后,各二级单位应根据自身申报情况,结合制定的预审方案,落实评审会议的形式、时间、地点及评审专家等事宜,开展项目预审工作。参加预审的专家须主持过相应的国家社科/自科基金项目,评审专家意见须反馈给申请人,同时将意见汇总表发至科研处邮箱留存。二级单位层面组织的预审和论证应当在2021年12月30日前完成。

主管部门正式发布2022年度项目申报公告后,学校将会发布正式申报通知,届时科研处将邀请校内外专家,分组分学科进行校级层面的预审,并给出具体的修改建议,请申报教师根据正式通知要求尽快完善申报书,本轮校级层面预审时间另行通知。

5.最终材料报送

申请人多次认真修改的项目申请书,按申报的时间安排,统一报送纸质版和电子版。科研处邀请学科专家最终评审,对照主管部门的指标限额与条件要求,遴选出质量优秀的申报项目进行推荐上报。

五、其他事项

预申报过程中涉及综合统筹、协调而存在实际困难的,各二级单位可联系科研处协调解决。对于邀请校内外专家进行选题论证、预审辅导的,科研处将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保障预申报工作的顺利开展。

申报过程中如有其他问题,请及时与各学院科研管理负责人联系,也可直接与科研处联系联系人:杨老师;办公楼303室;联系电话:(025)89668035;电子邮箱:njtykyc@163.com

 

预申报所需附件材料.zip

 

科研处

2021年11月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