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务书签订)关于组织签订2021年度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和专题项目任务书的通知

发布者:李永康发布时间:2021-09-04浏览次数:1169

关于组织签订2021年度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专题项目任务书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公布2021年度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和专题项目的通知》苏教办社政函〔2021〕37号要求组织做好签订2021年度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任务书和预算编制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要求

1.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金项目(包括专题项目)要在申报时确定的研究期限内完成。各项目负责人依据《项目申请书》,签订《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任务书》(附件3,以下简称《项目任务书》)。《项目任务书》作为项目负责人开展研究活动、科研管理部门进行项目管理以及办理项目结项验收的基本依据。《项目任务书》中计划完成的最终成果不得低于省教育厅规定的最低结项要求(详细阅读项目任务书内说明)。《项目任务书》一经签订,一般不得更改项目名称和项目负责人。在项目研究过程中,如因特殊情况确需调整的,项目负责人须及时填报《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附件4,一式2份),并按规定履行相关手续。

2.学校将严格按照《江苏省教育厅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和上级通知要求,各单位切实加强对项目研究和经费使用的跟踪管理,督促项目负责人遵守学术规范,督促其按期保质完成研究任务,力争产出高质量研究成果。

二、材料提交

1.申报材料:(1)纸质材料:《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任务书》(附件3A4双面)一式2份,科研经费预算拆分审批表(附件5,一式3本人签字)。(2)电子材料:上述对应《任务书》电子版(命名为:项目批准号-负责人-任务书)。

2.上述申报材料务必交由各院(中心)科研秘书进行汇总,统一报送至科研处,电子稿发送至科研处邮箱;行政部门老师自行提交材料至科研处。

3.材料提交截止时间:2021927日。

4.联系人:杨老师;办公室:办公楼303;科研处邮箱:njtykyc@163.com;电话:025-89668035。

 

附件1:2021年度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立项一览表

附件2:2021年度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题项目立项一览表

附件3: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任务书(一式2份)

附件4: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

附件5:科研经费预算拆分审批表(学校配套经费)(一式3份)

    所有附件材料下载.rar

科研处     

20219月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