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度高等学校优秀科技创新团队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省教育厅2021年度高等学校优秀科技创新团队(以下称“创新团队”)评选工作现已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见附件)。
申报创新团队须按照《2021 年度江苏省高等学校优秀科技创新团队申请书》(见附件)规定的格式准备申请书,《申请书》和相关附件合订成一册。所提供的佐证材料应为近五年(2016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取得,《申请书》和相关附件胶装成册。
由于限项申报,需要校内评审,请申报负责人提交申报材料初稿一份(A4 纸双面打印)于4月26日前交科研处,待校内评审后提交正式稿。
材料提交
1.材料初稿:
(1)纸质材料:《2021年度江苏省高等学校优秀科技创新团队申请书(含佐证材料成一册)》(A4 纸双面打印)、《2021 年度江苏省高等学校优秀科技创新团队申报汇总表》各一式1份。(2)电子材料:《2021年度江苏省高等学校优秀科技创新团队申请书(含佐证材料成一册)》(PDF合成一册)和《2021 年度江苏省高等学校优秀科技创新团队申报汇总表》。
2.材料正式稿:
(1)纸质材料:《2021年度江苏省高等学校优秀科技创新团队申请书(含佐证材料成一册)》(A4 纸双面打印)一式6份、《2021 年度江苏省高等学校优秀科技创新团队申报汇总表》一式1份。(2)电子材料:《2021年度江苏省高等学校优秀科技创新团队申请书(含佐证材料成一册)》(PDF合成一册)和《2021 年度江苏省高等学校优秀科技创新团队申报汇总表》。
3.上述申报材料交由各院(中心)科研秘书进行汇总,统一报送至科研处,电子稿发送至科研处邮箱。
4.截止时间:2021年4月26日,逾期不予受理。
5.联系人:杨老师;办公室:办公楼303;科研处邮箱:njtykyc@163.com;电话:025-89668035。
附件1:关于开展2021年度高等学校优秀科技创新团队申报工作的通知
附件2:2021年度高校优秀科技创新团队申报书
附件3:2021 年江苏省高等学校优秀科技创新团队申报情况汇总表
科研处
2021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