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签订2020年度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
一般项目(专题项目)任务书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公布2020年度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和专题项目的通知》(苏教办社政函〔2020〕17号)要求,组织做好签订2020年度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任务书和预算编制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要求
1.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金项目(包括专题项目)要在申报时确定的研究期限内完成。各项目负责人依据《项目申请书》,签订《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任务书》(附件3,以下简称《项目任务书》)。《项目任务书》作为项目负责人开展研究活动、科研管理部门进行项目管理以及办理项目结项验收的基本依据。《项目任务书》中计划完成的最终成果不得低于省教育厅规定的最低结项要求(详细阅读项目任务书内说明)。《项目任务书》一经签订,一般不得更改项目名称和项目负责人。在项目研究过程中,如因特殊情况确需调整的,项目负责人须及时填报《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附件4,一式2份),并按规定履行相关手续。
2.学校将严格按照《江苏省教育厅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和上级通知要求,切实加强对项目研究和经费使用的跟踪管理,提醒项目负责人遵守学术规范,督促其按期保质完成研究任务,力争产出高质量研究成果。
二、材料提交
1.申报材料:(1)纸质材料:《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任务书》(附件3,A4双面)一式2份,科研经费预算拆分审批表(附件5,一式3份,本人签字)。(2)电子材料:上述对应《任务书》电子版(命名为:项目批准号-负责人-任务书)。
2.上述申报材料务必交由各院(中心)科研秘书进行汇总,统一报送至科研处,电子稿发送至科研处邮箱;行政部门老师自行提交材料至科研处。
3.材料提交截止时间:2020年10月12日。
4.联系人:杨老师;办公室:办公楼303;科研处邮箱:njtykyc@163.com;电话:025-89668035。
附件1:2020年度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立项一览表
附件2:2020年度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题项目立项一览表
附件3: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任务书(一式2份)
附件4: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一式2份)
附件5:科研经费预算拆分审批表(学校配套经费)(一式3份)
科研处
2020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