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申报)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度国家语委科研项目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李永康发布时间:2020-07-21浏览次数:867

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度国家语委科研项目工作的通知

 

有关单位:

现将2020年度国家语委科研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和资助额度

本次接受申报的项目详见《国家语委“十三五”科研规划2020年度项目指南》(附件),选题名称均为固定题目,研究起始时间为2021年1月1日。其中,重大项目资助经费50万元以内/项,研究时间一般为3年。重点项目资助经费为20万元/项,研究时间一般为2年。一般项目资助经费为10万元/项,研究时间一般为1-2年。语言教育专项根据实际需要资助,研究时间一般为2年。

二、申报条件

(一)申请人应符合《国家语委科研项目管理办法》中相关规定。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的研究工作。

(二)申请人应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不具备以上职称和学位条件的,须有2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同行专家书面推荐。重大项目申请人必须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三)申请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国家语委科研项目,作为项目组成员最多可参与两个项目的申报。

三、申报办法

(一)申报方式。项目申报工作全部通过“国家语委科研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在线申报,此系统为国家语委科研项目申报的唯一线上平台。申报系统链接为:http://39.99.164.75:8001/alylogin。请注册并登陆申报系统查看详细申报说明,选择“重大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语言教育专项”项目类别申报。

(二)材料要求。需邮寄的申报材料包括:纸质申请书(双面打印)。申报人在申报系统中提交(项目提交后,在申报截止时间前仍可修改)、导出和打印申请书,由所在的单位汇总审核所有申请材料交由学校科研处审查盖章后,统一报送国家语委科研办。

(三)截止时间。申报系统自2020年7月14日起受理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20年8月1717:00,逾期不予受理。

四、注意事项

(一)各申报单位应加强对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确保申报信息真实准确。项目申请人应如实填写申报材料,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即取消3年申报资格并通报批评。

(二)为保证评审公平公正,项目申请书正文“二、项目设计论证”部分不得出现申报人姓名、单位等有关信息,否则按作废处理。

(三)重大项目申请团队需参加现场答辩,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所有项目立项名单拟于11月公示。

五、材料提交

(一)申报材料:1.纸质材料:《申请书》一式6份(A4纸打印、双面打印),《申报一览表》一式1份,提交《申报承诺书》一式1份。2.电子材料:《申请书》和《申报一览表》。

)上述申报材料交由各院(中心)科研秘书进行汇总,填制汇总表(签字、盖章),统一报送至科研处,电子稿发送至科研处邮箱;行政部门老师自行填制汇总表(签字、盖章),提交材料至科研处。

)申报截止时间:2020年8月17日。

)联系人:杨老师;办公室:办公楼303;科研处邮箱:njtykyc@163.com;电话:025-89668035。

 

附件1:国家语委“十三五”科研规划2020年度项目指南

附件2:国家语委科研项目申请人承诺书

附件3:国家语委科研项目申报信息汇总表

 所有附件材料下载.zip

 

      科研处

                         2020年7月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