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哈佛大学法学院崔凤鸣博士来我校开设学术讲座

发布者:李永康发布时间:2019-12-26浏览次数:1812

 

美国哈佛大学法学院崔凤鸣博士来我校开设学术讲座

 

1225日,受聘于我校江苏省外国专家工作室的美国哈佛大学法学院崔凤鸣博士在我校实验实训大楼103会议室开设了一场题为《主题平等参与原则下的无障碍和合理便利》的讲座,各二级学院、研究中心近20位科研人员和部分学生聆听了此次讲座。

崔凤鸣博士从无障碍的概念阐述开始,从法律视角,围绕主体平等参与下无障碍和合理便利这一主题,从四个方面作了细致阐述:残障概念的认识和界定问题对平等参与带来的影响,基于残障的歧视、合理便利、实质性参与,联合国《残疾人权力公约》对残障群体作为主体的参与的要求,无障碍和合理便利。报告深入浅出、分析透彻。最后,她简要阐释了无障碍和合理便利具体运用时的常见问题,例如,观念性障碍、制度性障碍、缺乏有效的评估机制等,由此深入地阐释了无障碍和合理便利的目的本身是为了充分保障主体平等参与这一理念。讲座鞭辟入里,引人深思。报告结束后,崔博士还现场就师生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详细解答,互动场面热烈。

崔凤鸣博士现为我校江苏省外国专家工作室特聘教授。2003年南京大学高等教育学硕士毕业,2008年美国波士顿大学特殊教育学博士,博士毕业至今一直在美国哈佛大学法学院工作,担任哈佛大学法学院残障事业发展项目中国部主任,主要从事的研究和实践涉及融合教育、就业、家庭和社区工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