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7年度学校科研成果系统录入与统计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科研处发布时间:2017-12-18浏览次数:1005

各有关单位:

2017年度校科研成果统计工作已经启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时间范围

201711日~20171231日间取得的科研成果。

二、统计成果范围

1.包括:(1)在国际、国内、港澳台学术刊物上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译文、艺术作品(含文学作品、美术作品、音乐作品等),以及收入国际性或全国性学术会议论文集并正式出版的论文;(2)公开出版发行的专著、教材、编著、译著、古籍整理、工具书;(3)被政府部门采用的研究报告、调研报告;(4)专利、计算机软件著作权;(5)科研成果获奖;(6)主办与参加的学术会议;(7)各级各类项目。

2.只统计列入国家新闻出版署网站或被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CNKI)收录的期刊上公开发表的论文。无正式刊号的(ISSNCN)刊物、内部刊物、增刊上发表的论文不统计,尚未发表(出版)的成果不统计,被取缔的非法刊物上发表的文章不统计。

3.在报纸上发表的文章,只统计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中国教育报”理论版发表的成果,其他情况不统计。

  三、统计要求

1.统计公开发表的,标注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的成果(用稿通知不统计)。

2.作者必须在科研系统中提交论文、获奖、专著类成果原件的扫描件,并上交专著、编著类的原件1本到科研处作为统计的依据。

已在SCISSCIA&HCISCIEEICNKI、万方、维普或人大复印资料等数据库收录的论文,请将文章链接粘贴在备注中并上传相关收录证明(pdf格式)。

(1)期刊论文类,需上传发表刊物的封面页、目录页、论文全文;

(2)著作类,需上传著作的封面页、版权页、编者页(编著需提供);

(3)报纸类,需上传报纸第一版头(以便确认报纸信息)和文章发表版面;

(4)其它类,按实际情况拍摄上传相关信息。

3.已发表的论文,如被其他刊物转载、复印,只需录入原刊。对于补白等性质的文章需在论文题目后标明(补白、论点摘编、论点编目)等,并在字数栏写明字数。对于第一作者和通讯作者都是我校老师的文章,只按第一作者登记一次。学术会议论文集收录又在学术刊物上公开发表的同一篇论文,只作一次统计。

4.专著、编著、教材只统计主编/联合主编,参编者不统计。

5.各级各类项目需录入基本信息。

6.主办的和科研相关的会议由学院统一录入。参加学校以外的学术会议由参加人录入。

四、系统录入与时间安排

1.科研成果统计使用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科研管理系统,科研管理系统登入路径:学校首页-科研系统,个人使用本人工号登录。录入采取各单位统计,科研处审核的办法。科研人员在使用系统的过程中如遇技术问题,请咨询本单位科研秘书或科研处相关人员。

   2.机关部门人员的科研成果由各部门或本人录入,成果汇总后直接报科研处。

3.为确保科研成果统计数据的准确性、规范性,请务必按照系统内的规定格式录入。统计结果将作为计算各单位和个人当年科研奖励和项目配套的唯一依据,并用于今后个人的竞争性项目申报、职称评定等,请认真对待。

   4.本次成果录入截止时间为1228日,请注意把握好时间。

  五、相关联系人

  周东生,李永康,联系电话:89668035;办公地点:办公楼301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