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江苏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的过程管理,提高项目按期结项率和成果产出率,根据《江苏省教育厅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的要求,拟对2016年度立项的此类项目进行年度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2016年度获批立项的江苏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包括一般项目、各类专项和指导项目,具体名单请见附件1。
二、检查流程
年度检查采取材料报送与现场汇报相结合的形式展开,所有在研项目负责人请对照《项目任务书》填写《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年度检查报告书》(附件2)、《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年度检查项目一览表》(附件3),同时将《项目年度检查报告书》1份和正确标注批准号的相关研究成果复印件1套按序A4印制,并且装订后报送学院,由学院汇总后于12月5日前统一报送科研处301。《年度检查报告书》的电子版请各单位汇总后发送至科研处邮箱njtykyc@163.com。
现场汇报由学校统一组织,每人汇报时间3分钟左右,具体时间和地点由科研处另行通知。
三、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负责,根据《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本通知要求,严格对照《项目任务书》,认真做好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年度检查工作。
联系人:李永康,联系电话:025-89668035,电子信箱:njtykyc@163.com。
科 研 处
二○一七年十一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