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学科与研究生教育专家的通知

发布者:科研处发布时间:2017-01-11浏览次数:769

各有关单位:

为充分发挥江苏省高校专家在调查研究、政策咨询和项目评审中的作用,经研究,省学位办拟建立学科与研究生教育专家库。现将专家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全省普通本科高等学校。

二、推荐数量

1. 博士学位授权高校(含服务国家特殊需求博士人才项目培养试点高校)推荐专不超过20人;

2. 硕士学位授权高校(含服务国家特殊需求硕士人才培养试点高校)推荐专家不超过15人;

3. 我校推荐专家不超过10人。

三、推荐要求

1. 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养,公道正派,责任心强,清正廉洁;

2. 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60周岁;

3. 可优先推荐省优势学科带头人、省重点学科带头人以及学校负责同志、研究生(学科)管理部门负责人。

四、其他事项

1. 请各相关单位个人按要求填报专家信息,确保信息准确。专家信息主要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学科信息和联系信息,详见《专家信息表》(附件1,同时请填写《汇总表》(附件2)。

2. 请于2017112日前将《专家信息表》(word版)和《汇总表》(excel和盖章PDF版)报科研处,电子表发送科研处邮箱,联系人:李永康,电话:025-89668035;邮箱:njtykyc@163.com

  附件1:专家信息表.doc

  附件2: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