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2016年度“江苏省社科应用精品工程”课题立项书已经下达到我校,请各项目负责人及时到科研处领回个人的课题立项书,并填写课题立项回执(附件)。立项批准号中含“A”、“B”者为资助项目,须至学校财务处先将收款票据开出,连同打印的回执单一并提交科研处。立项批准号中含“C”表示该项目为立项不资助,“资助经费”栏请填经费自筹,无需提供账户信息,只需将填写完整的纸质回执单提交科研处即可。
回执单电子版请发送至科研处邮箱njtykyc@163.com,纸质回执单请在7月5号前报送科研处。
联系人:李永康,联系电话:89668035,办公地点:办公楼301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