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各部门:
2016年度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关于201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要求,现对我校201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申请工作和申报要求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请注意事项
(一)项目申请接收
1、2016年度集中接收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部分联合基金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自由申请)、数学天元青年基金项目、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和外国青年学者研究基金项目等。
2、不在集中接收申请范围的项目类型,其申请接收时间将另行公布。对于随时受理申请的国际(地区)合作交流项目,申请人应避开集中接收期提交申请。
(二)申请书撰写方式
各类型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一律采用在线方式撰写。
(三)申请人注意事项
★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均应当使用唯一身份证件申请项目,曾经使用其他身份证件作为申请人或主要参与者获得过项目资助的,应当在申请书中说明,否则按不端行为处理!
1、申请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资金管理办法》)、《201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2016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注意事项》(附件1)、《项目资金预算表编制说明》(附件2)等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和说明,于2016年1月15日后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没有系统账号的申请人请将姓名和邮箱提供给科研处,1月5日前由科研处统一在信息系统中注册),按照各类型项目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
2、申请人应根据《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编制说明》的具体要求,按照“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经济合理性”的基本原则,认真编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项目资金分为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申请人仅需填写直接费用部分,间接费用由系统自动生成。多个单位共同承担一个项目的,项目申请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参与者应当分别编制项目资金预算,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由申请人汇总编制。
3、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下载打印最终PDF版本申请书,并保证纸质申请书与电子版内容一致。申请人应及时向科研处提交签字后的纸质申请书原件一份(双面打印,盖章页面冲外装订)以及有关证明信、推荐信、承诺函和其他特别说明要求提交的纸质材料原件等附件。
二、校内申报工作时间节点
12月15日—2月29日 学院组织申报动员,申请人完成申请书初稿撰写,由学院学术委员会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提出修改意见,并进行申请书修改。
3月1日 学院报送修改后的申请书一份,不用交电子版。
3月2日--3月7日 学校将组织专家对申请书进行校内评审,提出进一步的修改意见。
3月8日—3月10日 申请人修改申请书,在信息系统中提交最终版本申请书(附件电子化后上传),打印PDF签字后交至学院(一式一份,双面打印,附件在后,最后一页为盖章页面冲外装订)。
3月11日 学院上报正式版申请书一式一份。过后概不接收任何申请材料。
3月12日-3月16日 学校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盖章。
3月17日 报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
三、院系主要审查内容
1、审核申请人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
2、审核申请书中是否有涉密内容;
3、如项目组主要成员中有其他单位的人员,需加盖合作单位公章,并检查合作单位公章是否为法人章,是否与申请书中合作单位名称一致;
4、签字和盖章页的申请者签名。
四、其他
1、《指南》于2015年12月底发行,并在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公布。
2、自然科学基金委随时公布新的项目指南、通知通告和工作动态,请关注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了解相关信息。
3、更多的注意事项见附件1。
五、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电话、网址和通讯地址
(一)咨询电话。
1.材料接收组电话:010-62328591
2.信息系统技术支持(信息中心)电话:010-62317474
3.财务咨询电话:010-62326760,010-62329112
4.各项目类型咨询电话:
面上项目、重点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等:010-62327230,010-62325557,010-62327008
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等:010-62328623,010-62325562
重大研究计划项目、重大项目、联合基金项目等:010-62327015,010-62328484
国际(地区)合作研究与交流项目:010-62327001
(二)各部门咨询电话。
(三)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 http://www.nsfc.gov.cn/
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网址 https://isisn.nsfc.gov.cn/
(四)材料接收组通讯地址及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双清路83号项目材料接收工作组
邮政编码:100085
联系电话:010-62328591
六、我校联系人及电话
联 系 人:李永康 89668035 办公楼301
科 研 处
二○一五年十二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