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度科研成果统计工作于2015年12月1日至2015年12月24日进行。此项工作涉及教师科研工作量核算、科研奖励、岗位津贴核算等事项,意义重大,请各院(部)、各部门给予高度重视,积极协助,认真做好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及要求通知如下:
1.请各位教师认真填写“2015年度科研成果登记表”,有关内容按照《南京特殊教育职业技术学院奖励性绩效工资实施办法》(南特院[2014]50号)上的规定填写。
2.如果论文在2015年12月31日前已被录用,但未见刊,同样需要统计,但暂不计入工作量,待收到刊物补交上复印材料时再计分。
3.本年度表格形式和填写要求有改动,请各院(部)、各部门提醒教师按照要求填写,认真审核,汇总并提交本单位所有人员填写的“科研成果登记表”及成果复印材料,并提交本单位打印的 “(部门)教职工科研成果统计一览表”及其电子版各1份(电子版采用Excel格式),在2015年12月20日前送交到科研处(办公楼301),邮箱:njtykyc@163.com
4.凡不能按时送交的科研成果,可在 2016年1月5日前和2016年3月31日前进行补交;逾期不予办理。
未尽事宜,请向科研处咨询。联系人:李永康;电话:89668035。
科 研 处
二○一五年十二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