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研团队、研究中心:
为进一步加强内涵建设,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质量,学院在2011年底组建起了一批科研团队和研究中心,现在三年的建设即将到期,学院将组织科研团队、研究中心的检查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做好总结工作
请各科研团队和研究中心对照成立之初提出的建设目标,将三年间(2011-2014)开展的活动、研究的进展、取得科研成果,以及团队管理、科研经费的使用等情况进行全面的梳理,认真做好总结工作。
二、递交相关材料
1.科研团队、研究中心工作总结一份;
2.科研团队、研究中心相关材料表;
3.科研团队、研究中心代表性成果5份。
请于2014年9月30日前,将相关材料报科研处。联系人:李永康,联系电话:89668035。
科研处
2014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