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3年度省教育厅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年度检查、结项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3-11-26浏览次数:550

各院、系(部)、各有关课题组:

根据省教育厅日前发来的《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3年度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年度检查和结项工作的通知》(苏教办社政〔20135号),现将省高校社科基金项目年度检查、结项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年度检查

以往的中期检查改为年度检查,年度检查的对象为2012年省教育厅立项的省高校社科基金项目(含指导性项目)。任务书显示应结项的项目(主要是2011年项目)如需要延期或其他变更,请填写《项目变更审批表》(附件1)报送我处,以便了解项目进展以及研究的质量情况。

二、项目结项

2011年批准立项、现已完成《项目任务书》约定任务的基金项目按要求申请办理结项。同时对2010年及以前批准延期结项的项目进行结项清理。2008年以前所有未结项目,如无正当理由,此次检查后仍不结项,一律予以撤项处理,项目负责人3年内不得申报我厅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

三、程序与要求

1、请项目年度检查的负责人按要求填写《年度检查表》一式2份,提交阶段性研究成果复印件一份,同时报送《项目年度检查一览表》电子版。      

2、请项目结项的负责人认真填写《项目终结报告书》一式3份,并提交最终研究成果原件和复印件2份(成果原件审完后即归还)。

3、此次未能达到结项要求的可申请适当延期,一般不超过1年。

4、请项目负责人按照通知要求,务必在20131220前将各种材料报送科研处,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njtykyc@163.com

联系人: 李永康     地点:办公楼301    联系电话:89668035

科研处

                                                                              O一三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附件0-1 基金项目年度检查表.doc

附件0-2 基金项目年度检查情况一览表.xls

附件1 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通用).doc

附件2 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终结报告书(通用).doc

附件3 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终结情况一览表(通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