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各有关课题组:
根据省教育厅日前发来的《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1年度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检查结项工作的通知》(苏教社政函〔2011〕9号),现将省高校社科基金项目中期检查、结项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中期检查
此次中期检查的对象为2010年省教育厅立项的省高校社科基金项目(含指导性项目)的进展情况以及项目研究的质量情况。
二、项目结项
此次结项的项目范围是指2009年省教育厅立项的、研究周期在2011年12月31日前截止的省高校社科基金资助项目(含指导性项目),同时对2006年至2009年间所有立项项目办理结项。2006年所有未结项目,如无正当理由,此次检查后仍不结项,一律予以撤项处理,项目负责人2年至3年内限制相关项目负责人申报我厅项目。
三、程序与要求
1、请项目中期检查的负责人按要求填写《中期检查表》一式二份,提交阶段性研究成果复印件一份,同时报送《项目中期检查一览表》电子版。
2、请项目结项的负责人认真填写《项目终结报告书》一式三份,并提交最终研究成果原件和复印件二份(成果原件审完后即归还)。
3、此次未能达到结项要求的(指2009年立项的项目)可申请适当延期,一般不超过1年。
4、请项目负责人按照通知要求,务必在12月10日前将各种材料报送科研处,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 ntxb233@sohu.com
联系人: 孙会 地点:办公楼301室 联系电话:89668035
附件:
科研处
2011-1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