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各部门:
现将江苏省教育科学研究院下发的 “关于评选江苏省教育科研先进集体、江苏省教育科研先进个人、江苏省教育科研先进工作者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院系认真组织申报工作。我院推荐“江苏省教育科研先进个人”的有关事项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名额
根据苏教科院科[2011]7号文件精神,全省高校评选教育科研先进个人50人。
我校限报1人。
二、评选标准
1.热爱教育事业和教育科研工作,政治思想素质较高,教师业务素质优良,教学工作成绩显著,教育科研工作成绩突出;
2.积极投身于教育教学改革,具有较强的理论素养、研究能力和创新意识;
3.独立承担过市、省级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或同类及以上课题,并按课题研究计划完成研究任务,研究成果丰硕、成效显著,在本校和本地区有较大影响。
三、推荐办法及程序
1.本次推荐采取个人申报、院系推荐、学院评审的办法进行。各院系、部门限推1人。
2.申报人员将填写的《江苏省教育科研先进个人申报表》(见附件2)一式3份,相关支撑证明材料一套(含教科科研项目立项、结项材料;教科科研成果封面、目录及成果页;科研成果社会反响材料;科研成果获奖证书复印件等)报所在院系、部门。各院系、部门评审后,于6月3日前将推荐人选及申报材料及电子版报送科研处。我处将组织学术委员会成员遴选,再上报省教科院。
具体评选办法、《申报表》可登陆科研处网站进行下载查阅。
未尽事宜请与科研处联系,联系人:孙会,电话:89668035
附件:
2_教育科研先进个人申报表.doc 科 研 处
2011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