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度科研成果登记工作将于2010年12月7日至2010年12月28日进行。此项工作涉及教师岗位津贴科研分值计算、科研奖励等事项,意义重大,请各系、各部门给予高度重视,积极协助,认真做好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及要求通知如下:
1. 请各位教师认真填写“科研成果登记表”,其中的“科研分值”按照《南京特殊教育职业技术学院岗位津贴暂行办法》上的规定填写
2. 如果是在2010年12月30日前已被刊用,但未收到刊物的科研成果,同样需要登记,但分值暂不计算,待收到刊物补交上复印材料时再计分。
3. 请各院系、各部门负责人认真审核,并将本部门所有教师填写的“科研成果登记表”及复印材料、本部门打印的 “南京特殊教育职业技术学院 系(部门)教职工科研成果一览表”及其电子版各一份(电子版采用Excel格式),在2010年12月28日前送交到科研处(小白楼303、304)。
4. 科研成果统计表格可登陆科研处网站下载。
5. 未尽事宜,请向科研处咨询。
附件:
科 研 处
2010年12月7日